供 应 商 须 知
为了使我们学生创业超市的经营更加有效率,更加规范化,供应商需积极配合本超市工作,现有以下注意事项:
1、自2016年1月起,食品安全为首,供应商所供一切商品均需质检报告、报价单同新品一起带到超市,否则,一概不收,且滞留新品于超市有丢失或破损情况超市一概不负责任。
2、对调价商品,供应商必须提前15天提供相关资料和调价单,否则涨价商品价格按原价进行录入。
3、超市规定:送货员未经超市人员统一不得带包进入超市。商家在无超市人员陪同下不得进入超市仓库。
4、领导规定:在送货单上划掉5个以上需供应商另开单据,否则,本次商品一概不收。若拒不执行,导致无法结账,所有后果自行负责。
5、商家在清点完货之后,未拿到打印单之前不得上货,且不允许独自上货。业务员抄完货后需将清单交给后台人员确认签字,送货时一并带来,否则,不收货。
6、超市会及时通知商家处理临期或破损商品,业务员未及时处理而导致商品过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7、超市结账日期不固定,商家需等待超市通知,结账期间一律不收货。超市盘点期间一律不收货,待结束方可。
学生创业超市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