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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课程教学实施意见

来源:化拓教育网


开放教育(专科)《经济法学》课程教学实施意见

重庆电大远程教育导学中心文法导学部

2012年3月修订 一、课程性质、教学基本目的和要求

本课程是中央电大开放教育专科法学专业统设的基础课程之一,是法学专业学生的必修课。

开设本课程的目的,是要求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掌握我国现行的主要的系列经济法规,•以及经济法基本理论体系,对我国的经济组织法、宏观调控法和经济运行法有深入的系统的了解。 二、教学媒体设置与教学进度

本课程的教学媒体设置情况是: 1.印刷媒体:教科书《经济法学》,是中央广播电大出版社出版、徐孟洲主编的《经济法学》(2010年7月第4版)。

2.本课程暂无音像媒体资源。

3.网上资源包括:电子教案、视频点播、重难点分析、平时作业、平时作业讲评、自检自测等。 本课程为5学分,面授学时为90学时。 三、本课程各章教学内容及要求 第一编 总论

第一章 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

1.了解:现代经济法的产生及其历史发展,经济关系的法律调整问题、经济法的体系。 2.掌握: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的地位和本质,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的渊源。 3.重点掌握:经济法与邻进法律部门的联系和区别。

第二章 经济法律关系

1.了解:经济法主体体系理论,经济权利、经济义务的含义,经济法律关系的特征,经济法律关系的管理和保护。

2.掌握:经济法主体的特点,经济法主体种类,经济权利、经济义务的种类,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经济法律关系的种类。

3.重点掌握: 经济关系和经济法律关系的联系与区别,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第二编 经济组织法 第三章 企业法律制度

1.了解:企业的分类,我国企业的法律形态,我国企业法律体系的历史沿革。

2.掌握:企业的特征,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主要内容。

3.重点掌握:合伙企业的特征,独资企业企业的特征,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特征。

第四章 公司法律制度

1.了解:公司的种类,公司监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义务和责任的主要内容,公积金的种类,有关公司财务、会计的法律规定。

2.掌握: 公司股东的股东权,公司设立、变更和终止的主要内容,公司的组织机构。

3.重点掌握:公司的主要特征,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股权转让和股份发行与转让的主要内容,公司解散的原因,公司发行新股应符合的条件,股份回收的注意事项,公司税后利润的分配顺序。

第五章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

1.了解:破产的概念,破产的原因。 2.掌握:破产法的适用范围,破产申请和受理的主要内容,有关破产管理人和债务人财产的法律规定,破产债权和债权人会议,有关破产重整、破产和解和破产清算的法律规定。

3.重点掌握:破产法的特征,破产法的特点,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债务人财产的特征。

第三编 经济管理法 第六章 财政法律制度

1.了解:财政法在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地位,财政法的基本内容和体系。 2.掌握:预算法、国债法、转移支付法、政府采购法的主要内容。

3.重点掌握:预算管理职权的特征,国债的形式特征,国债法的特征以及私人采购相比政府采购所具有的特点。

第七章 税收法律制度 1.了解:中国税法体系。

2.掌握:税收的含义,税收的类型,税法的构成,纳税人的权利,商品税法、所得税法和其他税法的主要规定,税收征管法的主要内容。

3.重点掌握:税收的形式特征,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条件以及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的情形。

第八章 金融法律制度

1.了解:金融的表现形式,中国金融法的体系,商业银行的业务管理规定,银行业监管法。

2.掌握:金融法的调整对象,中国人民银行的地位、职责范围、业务范围,人民币的发行、管理,证券法的主要内容,保险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3.重点掌握: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地位,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发行企业债券必须符合的条件,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操纵市场行为的种类,保险盒保险合同的特征。

第九章 资源、能源与循环经济法律制度

1.了解:自然资源的种类,自然资源法的调整对象和体系,自然资源法的基本制度,能源法的主要内容,循环经济促进法的主要内容。

2.掌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内容。

第十章 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1.了解:对外贸易法的基本原则。

对外贸易2.掌握:对外贸易法律关系,对外贸易制度,反倾销与反补贴法律制度,保障措施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3.重点掌握:对外贸易经营者的特点,国际服务贸易的特征。

第四编 经济运行法

第十一章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1.了解:竞争法的调整对象,《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

2.掌握:《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对象及特点,违反商业道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监督检查及执法程序。

3.重点掌握: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的相互联系和区别,不正当竞争的特征,构成假冒、仿冒知名商品的要件,商业贿赂的特征,回扣的特征,回扣、折扣、佣金的区别,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诋毁商

誉的特征。

第十二章 反垄断法律制度

1.了解:我国反垄断法的立法情况,反垄断法的宗旨,反垄断法的实施。

2.掌握:我国反垄断法规制的垄断行为,垄断协议行为规制的主要内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规制的主要内容,经营者集中行为规制的主要内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制的主要内容。

3.重点掌握:垄断协议适用除外的条件,垄断协议豁免的条件,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危害及表现。

第十三章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1.了解:我国《产品质量法》的基本内容,《产品质量法》的立法宗旨,《食品安全法》的标准、监管以及法律责任。

2.掌握:《产品质量法》的适用范围,产品质量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的主要内容,产品质量责任的主要内容,《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

3.重点掌握:产品质量责任的性质,产品瑕疵责任和产品缺陷责任的区别。 第十四章 价格法律制度

1.了解:价格法的含义,价格法律体系,违反价格法的法律责任。

2.掌握:价格机制与价格形式,我国价格形式的法律规定,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价格监督检查。 3.重点掌握:价格法的作用,经营者的价格权利,不正当价格行为的种类。

第十五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1.了解:消费者的含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目的,国家与社会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2.掌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对象的种类,消费者的九大权利和对应的经营者义务,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

3.重点掌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与传统民商法律的不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损害求偿权方面的特点。

四、作业与考试

本课程有中央电大规定的4次平时作业,每次作业按满分100分折合为5分,共20分计入课程总成绩。期末考试的卷面成绩按满分100分折合为80分计入课程总成绩中。 本课程期末考试内容以中央电大期末复习要求为准。• 考试题型及大致比例:

① 名词解释: 20 ② 选择: 10 ③ 填空: 20 ④ 简答: 20 ⑤ 论述: 10 ⑥ 案例分析: 20

五、教学辅导要求

各教学班应聘用熟悉本课程的面授辅导教师讲授,要求辅导教师必须按电大的教学要求进行辅导,作业全批全改。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综合使用印刷媒体、音像媒体(建设中)、网络媒体等三种教学资源,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网上教学活动,充分发挥导学、助学和促学三种功能,在帮助学生掌握本课程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的同时,也促使学生本身的专业知识、能力和素质得以协调发展,从而提高人才质量。

六、教学反馈

责任教师:凌泽涵

电 话:68460887

电子邮件:lingzehan@cqdd.cq.cn

通讯地址: 重庆市九龙坡区华龙大道1号重庆广播电视大学 邮政编码:40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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