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全勤奖管理制度
员工全勤奖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更好地促进公司管理工作,规范人事管理制度,鼓励
员工出全勤,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完善内部考勤管理制度,公司特设立全勤奖制度。 二、设立全勤奖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中层领导和试用期员工除外)。 三、职权范围
1、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完善该制度; 2、人力资源部负责考勤管理、审核等; 3、各部门负责每月考勤上报的真实有效性。 四、全勤奖实施办法及要求
1、考勤管理
1)电子考勤(指纹打卡机):为保证考勤的准确性和公平性,所有员工考勤以考勤机和实际情况进行记录,按公司上班时间为准。
2)手工考勤(无指纹考勤机部门):每天签到四次,各部门经理需监督员工是否按时签到,不得弄虚作假。
2、申领条件
第一条、根据公司作息时间规定,当月上班达全勤者即满勤,均可获得全勤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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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原则:“一票否决制”,凡当月有任何未出勤情况者,不论缘由,均不享受全勤奖。
(1)当月有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丧假)、迟到、早退、旷工行为,均不予享受全勤奖;
(2)以加班抵顶调休者,不享受全勤奖;
(3)规定允许的工伤假和工伤住院治疗假,不予享受全勤奖;
(4)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规定,不享受全勤奖。
第三条、当月提交《离职申请书》者,不计发全勤奖。 第四条、凡是公司正常统一的放假:如周末、法定节假日、年假、因公出差等均视为正常出勤,享受全勤奖;
第五条、员工因公出差,需填《出差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及总经理批准后,交至人力资源部备案,享受全勤奖。 五、奖惩机制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员工考勤及申领条件进行核实,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考勤有监督权,如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取消其当月全勤奖:
1、代他人打卡、签到时间弄虚作假者,部门经理负有连带责任,均与员工本人分别罚款30元;
2、不服从安排,怠工、煽动他人者,罚款30元; 3、工作时间睡觉、罢工者,罚款30元;
4、工作时间串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罚款30元; 六、全勤奖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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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勤奖按月统计,一季度一发放,每人100元/月,于第三个月同员工工资一并发放。(个税由个人承担) 七、有关规定
1、严格执行公司考勤的规定,严格请假或调休审批程序;
2、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及规定。八、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执行。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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