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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对报关单填制的一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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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对报关单填制的一般要求

第一,报关员必须按照《海关法》、《物资申报治理规定》和《报关单填制规范》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向海关如实申报。

第二,报关单填报必须真实,做到“两个相符”。

(1)单、证相符:所填报关单各栏目的内容必须与合同、、装箱单、提单以及批文等随附单据相符。

(2)单、货相符:所填报关单各栏目的内容必须与实际进出口物资情形相符。

第三,报关单的填报要准确、齐全、完整、清晰,报关单各栏目内容要逐项详细准确填报(打印),字迹清晰、整洁、端正,不得用铅笔或红色复写纸填写;若有更正,必须在更正项目上加盖校对章。

第四,不同的批文或合同的物资、同一批物资中不同的贸易方式的物资、不同备案号的物资、不同提运单的物资、不同的运输方式或相同的运输方式但不同的航次的物资,均应该分单填报。至于什么缘故要分单填报,待学习过相关栏目的含义及填报要求后就明白得了。这也是学习各栏目的填报时需要注意的地点。还有以下情形也需要注意:

一份原产地证书只能对应一份报关单;

同一份报关单上的商品不能够同时享受协定税率和减免税;

在一批物资中,关于实行原产地证书联网治理的,如涉及多份原产地证书或含有非原产地证书商品,亦应分单填报。

第五,在反映进出口商品情形的项目中,需分项填报的要紧有下列几种情形:

商品编号不同的;(也即商品编码不同)

商品名称不同的;

原产国(地区)/最终目的国(地区)不同的。

第六,已向海关申报的进出口物资报关单,如原填报内容与实际进出口物资不一致而又有正当理由的,申报人应向海关递交书面更正申请,经海关核准后,对原填报的内容进行更换或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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