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超市管理规定
为保障爱心超市的有序运行,方便爱心人士进行经常性的捐助物品,方便有困难的居民及时接受救助,爱心超市本着“汇聚爱心,传递关爱”的宗旨,力争把爱心超市建成富有特色,富有影响力的公益组织,特制定本规定。
一、超市开放制度
爱心超市每周一至周五开放,每周一至周五,服务时间上午9点—12点、下午2点—5点
二、接受捐赠工作制度
1、爱心超市随时接受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团体和居民的捐赠,并开具捐赠收据。
2、做好接受物品的清点,并按要求填写《爱心超市捐赠物资接收登记表》。
3、对接收的物品进行分类、估价、粘贴价格标签。
4、物品上架摆放整齐,分类合理。
三、物品发放工作制度
1、爱心物品的发放对象为辖区内的五保户、孤寡老人及其他特别困难的居民;物品捐赠方有指定接收对象或群体时,则优先发放给指定对象或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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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取积分方式进行鼓励:爱心志愿者人士参与社区志愿者活动,每人每次可以。
3、对满足条件的发放对象发放《爱心积分卡》,并认真审核:对已审核批准且当月未领取的,应同意其领取;未审核批准的,不予发放。
4、核算领取物品的价格:原则上每月每户领取物品价格不超过50元,如大件物品价格超过50元的,则每次限领一件。
5、对于村内确实困难户且积分不足的,可以由本人提出申请,村委会成员组织评议,免费赠送爱心超市物品。
6、认真做好《爱心超市捐赠物资接收登记表》、《爱心超市物品发放登记表》和《爱心申领卡》的登记工作,做到准确无误,不错不漏,字迹清楚,登记规范。
四、物品管理制度
1、爱心超市的物品要定期消毒,由超市管理人员负责筹集经费并联系有资质的消毒机构对已接收的物品进行消毒。
2、超市物品每个月全面清点一次,并定期张榜公布款物的接收和发放的情况,接收群众的监督。
五、便民利民工作制度
1、爱心超市采取多种形式方便群众捐赠和领取物品;对行动不便的困难居民,超市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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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人员开展送货上门的亲情服务。
2、爱心超市应经常关注扶助对象,了解他们的困难和需求,以多种形式向社会有针对性地募捐困难居民急需的物资并尽快发放到居民手中,以解决他们的急需,以更好地发挥爱心超市扶贫济困的作用。
六、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要加强爱心超市的水电、门窗的检查,发现损坏及时修缮。每天下班切断水电、关好门窗。
2、加强爱心超市的安全保卫工作,严防火警和盗窃等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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