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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饮片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指标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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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饮片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指标通则

一、净选过程的质量指标:

1、根、根茎、藤木、叶、花、皮类,泥砂和非药用部位等杂质不得超过2%。 2、果实、种子类,泥砂和非药用部位等杂质不得超过3%。 3、全草类,不允许有非药用部位,泥砂等杂质不得超过3%。

4、动物类,附着物、腐肉和非药用部位等杂质不得超过2%,5、矿物类,夹石、非药用部位等杂质不得超过2%,

6、菌藻类,杂质不得超过3%。 7、树脂类,杂质不得超过3%。

8、需去毛、刺的药材,其未去净茸毛和硬刺的药材不得超过1%。 净选过程检查方法:

取定量样品,过二号或三号筛筛净灰屑,拣出非药用部位等杂质,合并称重计算。 杂质%=非药用部位的重量/样品重量×100% 二、中药材软化质量指标:

1、喷淋:经清水喷洒或喷淋的药材应略润或润透。未润透后水分过大的不得超过5%。 2、淘洗:经清水淘洗、冲洗或抢水洗的药材,不得伤水。水分过大和未透者不得超过5%。 3、浸泡:经清水或液体辅料浸泡的药材,应软硬适度,未泡透的不得超过5%,伤水的不得超过3%。4、漂洗:经漂洗需去除腥味、咸味、毒性或需浸洗透心的药材,漂洗后应无或微有腥味、咸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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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无白心,有毒药材略有麻辣味,不得有霉变、腐烂、酸败。

5、润渍:经清水润过的药材,应软硬适度,不伤水、不酸败,润透程度一致。未润透的不得超过5%。

中药材软化检查方法:

1、取定量样品,用下列方法拣出未润透和水分过大的药材,合并称重计算。 (1)刀劈:质地坚硬药材用刀劈开,内心应有潮湿痕迹。

(2)指掐:团块状药材用指甲应能掐入药材表体(白术,天花粉)。 (3)穿刺法(针刺法):用钢针穿刺药材中心应无坚硬感(大黄、虎杖)。 (4)弯曲:长条形药材用手弯曲应曲而不折断(白芍、山药)。 (5)口尝:口尝断面应无异味。

(6)鼻闻:应有该药材特有气味,无异味。

2、表面泥土较重的药材,取定量样品置清水中淘(冲)洗,洗水不得有明显的沉积物。 三、中药材切制质量控制指标 1、片形

质地疏松或坚实的根及根茎类、菌类药材厚片2~4mm(切制斜片:厚度数2~4mm、直顺片:厚度2~4mm)

皮类(根皮及茎皮)

药材切制成细丝:皮类宽丝2-3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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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地坚硬的根及根茎类、藤木类和部份动物角类药材切制成极薄片 0.5mm以下

质地较紧实,不易切碎的药材成薄片1~2mm 质地疏松或坚实的根及根茎类、菌类药材厚片2~4mm 部份菌类药材切制成块:8~12mm方块 叶类宽丝5~10mm。

部份质地坚实的根及根茎类、藤木类药材切制成全草类药材切制段:长10~15mm

2、极薄片不得超过该品种标准厚度的0.5mm;薄片、厚片、丝、块不得超过标准1mm;段不得超过标准的2mm。

3、异形片不得超过10%。 四、中药材粉碎质量要求:

最粗粉:能全部通过一号筛,通过三号筛的不超过20%; 粗粉:能全部通过二号筛,通过四号筛的不超过40%; 中粉:能全部通过四号筛,通过五号筛的不超过60%; 细粉:能全部通过五号筛,含通过六号筛的不少于95%; 最细粉:能全部通过六号筛,含通过七号筛的不少于95% 极细粉:能全部通过八号筛,含通过九号筛的不少于95% 中药材粉碎检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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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定量样品,用规定筛号过筛,称重计算。杂质%=筛子上的药粉重量/药粉的总重量×100% 五、中药饮片半成品干燥过程质量指标: 1、水分:饮片7~13%,个别品种除外。 2、干燥后不得变色。

中药饮片半成品干燥过程检查方法:

取定量样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附则中测定水分方法进行中药饮片水分测定。 六、中药饮片炮炙质量指标: 1、炒制:分为清炒和加辅料炒。

(1)清炒:是指不加辅料的炒法。分为炒黄、炒焦、炒炭。

①炒黄:药物表面微黄或鼓起或爆裂,色泽均匀,有药材固有气味,生片、糊片不得超过2%,药屑杂质不得超过1%。

②炒焦:药物表面焦褐色,色泽均匀,有焦香气,生片、炭化片不得超过3%,药屑杂质不得超过2%。 ③炒炭:药物表面黑色,内室焦褐色或焦黄色,存性,并基本保存原片型。生片和完全炭化片不得超过5%,药屑杂质不得超过3%,不允许灰化。

2、加辅料炒:是指药物与固体辅料共同拌炒的方法。常用的方法有麸炒、土炒、米炒。 ①麸炒:药物表面呈焦黄色或黄色,色泽均匀,有药材固有气味,生片、糊片不得超过2%,药屑杂质不得超过2%。②土炒:药物表面呈焦黄色,色泽均匀。生片、糊片不得超过2%,药屑杂质不得超过3%。

③米炒:炒至米呈焦黄色,饮片较原色稍深,色泽均匀。生片、糊片不得超过2%,药屑杂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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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超过1%。

3、炙法:是指药物加入液体辅料拌炒的方法。根据辅料的不同。 炙法可分为蜜炙、酒炙、盐炙、油炙、姜汁炙、米泔水炙等。

(1)蜜炙:色泽均匀,有光泽,不粘手,有辅料香气。生片、糊片不得超过2%,药屑杂质不得超过0.5%,水分不得超过15%。

(2)酒炙:药物表面呈黄色或微带焦斑,色泽均匀,有辅料香气。 生片、糊片不得超过2%,药屑杂质不得超过1%,水分不得超过13%。 (3)醋炙:药物表面呈黄色或微带焦斑,色泽均匀,有辅料香气。

生片、糊片不得超过2%,药屑杂质不得超过1%,水分不得超过13%(4)盐炙:药物表面呈黄色或微带焦斑,色泽均匀,有辅料香气。

生片、糊片不得超过2%,药屑杂质不得超过1%,水分不得超过13%。

(5)油炙:药物表面呈黄色或焦黄色,油润酥松,色泽均匀。生片、糊片不得超过2%,药屑杂质不得超过0.5%。

(6)姜汁炙:药物表面呈黄色,色泽均匀,有辅料香气。生片、糊片不得超过2%,药屑杂质不得超过1%,水分不得超过13%。

(7)米泔水炙:药物表面呈微黄色,色泽均匀。生片、糊片不得超过2%,药屑杂质不得超过1%,水分不得超过13%。

4、烫制:

常用的辅料有净砂子、蛤粉、滑石粉。烫后的药物表面呈焦黄色或黄褐色,色泽均匀,鼓起泡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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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爆裂起花。须醋淬的应有醋香气,干燥,不得有辅料。僵片、生片、糊片不得超过2%,药屑杂质不得超过3%,醋淬品水分不得超过1%。

5、蒸制:

是将净药材或切制品直接或加入液体辅料拌匀后蒸制的方法。蒸制后的药物表面略鼓起,内无生心,色泽黑润,有辅料特有气味。未蒸透的不得超过3%。

6、煮制:

是指将净药材或切制品加水或液体辅料共煮的方法。主要分为清水煮、矾水煮、醋煮、药汁煮等。 (1)清水煮、矾水煮:煮后药物内外应色泽一致,无白心;有毒药材必须煮至口尝无麻辣感或微有麻辣感,《药典》规定有含量测定的品种应按《中国药典》规定执行。未煮透的不得超过2%。

(2)醋煮:煮后药物表面黄色或棕褐色,有醋香气。未煮透的不得超过2%。

(3)药汁煮:药物表面较原色加深,色泽均匀。不得有辅料残渣,未煮透的不得超过2%,杂质不得超过2%。

7、煨制:

药物表面较原色加深,色泽均匀,有特殊香气。未煨透的和糊片不得超过5%。杂质不得超过3%。 8、煅制:

药物表面无光泽,内外色泽一致,酥脆易碎或内呈蜂窝状,不得灰化。 未煅透及灰化者不得超过3%,杂质不得超过2%。 中药饮片炮炙检查方法:

1、取定量样品,拣出生片、糊片、僵片,称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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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取定量样品,拣出杂质,草类、细小种子类过三号筛,其他类过二号筛。药屑、杂质合并称重计算。

3、取定量样品按《药典》法测定水分。 质量管理部 2019.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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