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设计中形式美感的色彩要素分析
产品设计中形式美感的色彩要素分析
话题:休闲阅读 心理活动 性心理 形式美
摘要:产品的形式美指的是产品上面按一定规律组合起来的色彩、线条、形体等形式因素本身的审美属性。产品设计是达成最合目的实用性又具美感形式的审美性的造型化设计。色彩作为人类“第一视觉”,是最易震撼心灵和传达情感的。在诸多设计因素中,色彩对人最有吸引力,具有先声夺人的艺术魅力。本文从色彩要素切入,力图总结出色彩应用的原则,对产品设计实践有所帮助。关键词:色彩;形式美;产品设计一、绪论在城市生活环境中举目四望,高楼、座椅、电脑、空调、手机……无一不是人造物,这一切“人工物”无所不在地包围和感染着每一个人。它们以其优美的造型、适用的功能、合理的结构、精致的材料从物用的角度影响着人类的衣食住行。由“物”构成的世界是一个产品设计的天地。产品即一切生产制造出的物品,主要包括生活用品、交通工具和机械设备的领域。产品设计是达成最合目的实用性又具美感形式的审美性的造型化设计。二、形式美——关于产品
形态评价的内涵进入21世纪,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对产品设计的一些评判标准也在发生着根本的变化,功能、结构在现在“同质化时代”已不是衡量设计水平的唯一标准。以往充斥着冷酷、淡漠、千篇一律的“国际化”,大机器制成品,也被现在色彩明快、线条流畅、充满着个性及人文精神的现代设计所替代。人们要求产品不仅能满足物质需求,更重要的是要具有一定的文化品味,从精神需求上当作人类心灵和情感的投射。 在产品设计中,设计师如何满足人的审美需要,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首先,美作为合规律性与合社会目的性相统一的自由形式,应该建立在技术的合理性的基础上。其次,由于个体差异性的存在,产品类型的划分必须充分考虑到不同类型的人的个体需要,穿衣戴帽,各有所好,使产品满足不同层次的需要。再者,审美受人们不同生活经验和心理定势的影响,人们明确意识到的需要往往是已经客观化或普遍化了的东西,客观上存在大量没有为人所意识到的潜在的需要。设计的生命力在于创新,优秀的设计师必须具有较高的审美素养,既能适应于社会普遍的审美需要,又能通过创新来提高大众的审美趣味,从而将群众潜在的审美需要转化为现实,使产品达到更高的审美价值。2.1形式美的涵义产品的审美形态是设计美学根据人与物质产品之间不同的审美关系,对产品的审美属性所做的一种划分。与传统美学把美的形态划分为自然美、艺术美、社会美等不同,
它把物质产品的审美形态划分为功能美、形式美和艺术美。形式美是功能美的抽象形态。产品上的艺术形象如果能够符合某种形式法则或唤起人的某种形式感,便同时具有艺术美和形式美。在产品设计中,如何把艺术美与功能美、形式美巧妙地统一起来,增进产品的审美功能而又无损于其它必要的功能,是设计美学追求的目标之一。任何产品的美都必须通过它那些可以被主体直接感知的外在属性,即通过一定的形式才能为主体所把握,但通过产品的形式所表现出来的美并不都属于形式美。产品的形式美指的是产品上面按一定规律组合起来的色彩、线条、形体等形式因素本身的审美属性。它可以表现为个别形式因素所唤起的人的形式感,也可以表现为形式因素特定的组合方式。后者已被人们概括为多样统一、对称、节奏等各种形式法则。2.2形式美的感知人类的形式美的具体感受能力主要来自生产实践。在自然界,万物无不具有一定的色彩、线条和形体,但只有当人从自己的劳动对象中发现了它们,并通过生产劳动把它们赋予自己的产品的时候,人们才能认识它们的价值,逐渐把它们抽象、概括为各种形式因素,从中体验到丰富的情感。如果一种形式因素普遍存在于某一类具体事物中,这些事物的某些共同属性就与这种形式因素联系在一起,使人对它产生一定的形式感。当原始人出于某种实用目的用色彩来装饰自己的时候,红色就体现出血与火的热烈和兴奋。当人们学会构木为巢,
建造房屋的时候,水平线与垂直线就给人以坚固和稳定感。当人们惯于和流水打交道,学会采摘植物的藤蔓枝条进行编织,用纤维织物来遮盖自己的身体的时候,曲线就给人以活跃、柔和、舒展的感觉。为保证产品的实用功能,有些形式因素相互结成了特定的关系,人们通过长期实践把它们概括为各种形式法则,并有意识地运用它们来塑造自己的产品,这些产品就有了形式美。为增进产品的审美功能,产品造型设计要从材料和结构的整体出发,实现它的功能美,也要在可能条件下采取某些再现和表现的手法,实现一定的艺术美;同时,更要充分利用某些形式因素本身的形式感或形式法则,实现一定的形式美。2.3形式美的提炼形式不能脱离内容,内容决定形式。产品的形式是材料和结构的外在表现,材料、结构与形式是密不可分的;而形式美却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可以单独为增进产品的审美功能发挥它的特殊作用。比如有的数控机床机身涂白色,只有开关和操纵部件涂红色,整体上给人以精密感,关键部位又特别引人注意,这样整个机床造型就具有一种功能美,而鲜艳的红色与白色的对比作为一种形式因素,又有它自身的形式美。设计美学认为,产品的形式美是功能美的抽象形态。如果某一产品的整体造型能够充分体现许多具有良好功能的产品造型的典型特征,它便具有功能美;而形式美则只表现为产品部分形式因素本身所具有的审美属性。它是人们经过长期实践,在更广泛的
基础上把各种不同类产品的某些形式特征,不断加以抽象化、概括化、典型化的结果。从宏观的历史角度来看,产品的形式总是先具有功能美,然后其中的某些因素再转化为形式美。而从某一具体产品看来,形式美并不依赖于产品自身的功能,而且只有当审美主体抛开产品功能所依附的整体结构,只对它的某些形式因素进行独立观察,即形式不再直接联系着具体功能的时候,它才具有形式美。对于纯粹的形式美来说,甚至那些“有意味的形式”也会失去它的意味,变成一般的美的形式。产品的形式美愈是经过高度的抽象化、概括化,远离开具体功能,愈能够超越时代的、民族的、阶级的局限,具有更大的普遍性。本来美的标准是最难以用语言表述的,而“多样统一”、“对称”、“节奏”这些用语言表达的形式法则却适用于一切时代,一切方面,因为它们具有最大的概括性。不过也要看到,今天的形式美作为过去的历史积淀的成果,它还要随着未来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技术进步,不断发生新的变化。如鸟类和鱼类的流线体型是早已存在的,只有当人们制造出汽车、飞机、火箭这些高速运载工具,发现流体力学规律之后,流线型才成为一种形式美,甚至一度被广泛应用到一些非高速运动的产品造型上去。今后,随着航天事业的发展,在空气阻力和重力己经消失的宇宙空间,流线型、垂直、对称等对于航天装置就不再具有原来的意义。在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不断改变的未来,形式美也
可能会改变自己的形式。另外,人对于同一种形式因素产生的形式感虽然大体一致,仍然会有个别差异。同一形式因素在处于不同环境的不同产品上面所起的作用,更会千差万别,变化多端。某些形式因素如果主要作为反映客观事物,表现主观情趣的手段,在产品上起一定的装饰作用,则不只有形式美,还具有一种艺术美。因此,产品造型设计应该把形式美放在一个恰当的位置,不能把它当作增进审美功能的唯一手段。以实用功能为主的物质产品的形式首先要适应产品结构的要求,显示出它的功能美,同时适当地讲求形式美和艺术美。如服装设计不能只考虑色彩、款式自身的形式美,更要着意于表现它们的文化内涵,塑造着装人的个性和他所要扮演的社会角色。三、形式美中色彩要素的分析产品设计依据功能目的和审美需求,通过形态要素:点、线、面、体、色彩和关系要素:位置、空间、大小、方向,结合材料和加工工艺,最终以“物化”形式实现。它既体现了由功能形成的形体特征,又体现了由材料和加工工艺形成的结构形式,还体现了由产品形态所给人的审美特征。3.1制定色彩计划有形就有色,色彩是重要的视觉语言,它传递信息、蕴神寓意,所以色彩是消费者确认产品价值的重要因素之一。科学实验证明:人类觉察外部信息有80%是通过眼睛获得的,在常态下,人们观察物体时,首先引起视觉反映的是色彩。色彩作为人类“第一视觉”,是最易震撼心灵和传达情感的。在诸多
设计因素中,色彩对人最有吸引力,具有先声夺人的艺术魅力。对于产品的外形,人们是通过理想接受的,是理性的,而对于色彩的选择完全出于本能与直觉,是感性的。机能相同、外形同样的一件产品,如果改变色彩,就有可能带来畅销和滞销的差别。任何产品为了推销,必须引人注目。一件产品之所以引人注目,色彩起着比外形更强、更直接的作用。工业设计色彩专家安契尔·霍金(Anchor·Hocking)认为:“色彩能直接影响人类的思维状态与心理活动,这是商品和生产销售的命脉,甚至关系到家庭生活的美满幸福,它是感染你心灵的窗户……你所居住的环境和自然条件,涉及到你桌上床头陈列品的色彩,都是促使你条件反射的第一信号。”这看似有些言过其实而强调色彩的偏激理论仔细分析起来还是颇有些道理的。由此可见,在产品设计中,色彩问题,也就是色彩计划所扮演的角色就显得格外重要。色彩计划,是针对产品造型的实际需要,根据色彩学理论和配色原理,有目的的色彩配置计划。它要求设计师从人对色彩的知觉和心理效果出发,用科学的分析方法,利用色彩在空间、量与质上的可变换性,按照色彩规律和造型法则去组合产品各要素间的相互关系,创造出美的、理想的产品色彩效果。3.2产品设计的色彩配置原则3.2.1强调配色的主从关系在色彩计划中,只有单纯的相异和相同关系,还不能构成和谐的配色,配色要有明确的主从关系。色彩的主从分明,其决定因素在于色
彩所占有的面积和所处的位置。主调色依产品的功能性颜色的象征性确定。其它色则为从属色,在面积和位置上处非主流地位,不得喧宾夺主,影响主调。3.2.2保持配色的视觉心理平衡视觉心理平衡主要指人的神经动态的平衡和颜色视觉的形态平衡。前者通过兴奋和抑制互相作用来实现,后者则通过感色物质的供求平衡来维持。色彩的直接性心理效应来自色彩的物理光刺激对人的生理发生的直接影响。配色应按视觉心理平衡的原理来把握色相、明度和纯度。人的眼睛看红色过多会出现绿色的残象,若看明色过多则会出现暗色残象,这是由于视觉生理不平衡的结果。而眼睛看见中性灰色或各种色相互配合恰当时,就不会出现视觉的残象,这说明此刻的视觉状态是平衡的。经验表明:中间灰色在视觉心理中产生完全平衡的状态,这也是产品设计中配色运用灰色偏多的缘故。3.2.3突出配色的象征性意义色彩情感的进一步升华,在于它能深刻地表达人的观念信仰,这就是色彩的象征性意义。在今天世界的每个角落,社会的每个层面,都会存在着各式各样的产品。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地域、不同的文化背景、不同的消费层次,对产品的需求也会产生不同的差异。有些产品的色彩在此地因富有一定的象征意义,深受欢迎,但到了另一地就正好相反,象征性的色彩语言,既有个性又有共性。设计师不应以个人喜好来确定配色,要针对具体的情况深入了解其不同的象征意义,恰当地运用象征意义
拟定理想的色彩计划。3.2.4注重配色的秩序性秩序是一切造型艺术的灵魂。很难想象一个杂乱无章的产品会成为一件成功的经典之作。配色的秩序性一方面表现在配色关系上,即颜色在色相环的某种几何关系,另一方面也表现在产品本身的色彩计划的逻辑之中。现在不少企业对其产品实行系列化、家族化设计,色彩的秩序性也就尤为重要。利用巧妙的配色可以使产品呈现韵律秩序美、节奏秩序美和均衡秩序美。3.2.5关注配色的协调美配色的协调美是通过色彩计划在变化中求统一而获得的,即配色在色相、明度和纯度方面,既能找到其相似之处,又能通过对比反映各部分色彩的特点;既有各部分自身的节奏,又能使各部分和谐统一,从而使整体产品的色彩富有协调的美感。21世纪是一个崭新的世纪。在现代社会中,人们更关心情感上的需求、精神上的安慰。科学的、人文的运用色彩,已成为现实生活中文明发展的重要标志。所以,在产品的色彩设计中,设计师不能完全根据个人对色彩的喜好来宣泄自身情感。笔者认为,设计师应该充分考虑产品使用者的审美心理因素,最大限度地满足消费者的情感需求色彩计划广泛应用于产品设计,体现了新时代的特征,象征着人类文明的进步。参考文献:[1] 沈祝华. 产品设计[M]. 山东美术出版社,1999年版。[2] 王少君. 产品设计的色彩计划初探[J]. 齐鲁艺苑(山东艺术学院学报)2002年第1期(总第72期)。[3] 邓丽君. 从自然之美到产品形态
的物化[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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