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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的统一于对立

来源:化拓教育网
矛盾的统一于对立

矛盾同一性与斗争性之间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具体表现为:①矛盾同一性与斗争性的统一表现为二者之间是相互联系、不可分离的关系②矛盾同一性与斗争性的对立表现为二者之间是相对绝对、相互区别的关系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是矛盾同一性与斗争性紧密结合、共同推动的结果,同一性与斗争性各自在发展中起着不同的作用。(1)矛盾同一性在发展中的作用主要是:第一,矛盾双方相互依存,为事物的发展提供前提;第二,矛盾双方相互渗透,各自从对方汲取有利于自己的因素,最终使整个事物得到发展;第三,矛盾双方相互贯通,规定着发展的基本趋势

(2)矛盾斗争性在发展中的作用主要是:第一,在事物量变阶段,矛盾斗争推动双方力量对比的变化,为发展积蓄力量,创造条件;第二,在事物质变阶段,矛盾斗争突破旧事物的极限,使旧矛盾解体、新矛盾产生,旧事物变为新事物,使发展从可能趋势转化为现实。 (3)事物发展的内因和外因,内因即事物的内部矛盾,外因即事物的外部矛盾;事物的发展是内、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内、外因的作用又是不同的:内因是根据(决定事物的性质、规定事物的发展方向),外因是条件(加速或延缓事物发展进程,局部地改变事物发展的面貌),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内因和外因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1)矛盾的普遍性在唯物辩证法中主要有两种含义:其一是指世界上矛盾存在的普遍性;其二是指同类事物矛

盾性质的普遍性。我们在认识与实践中就必须坚持用矛盾的观点去研究和处理切问题,将矛盾分析法作为最根本的认识方法和工作方法。无视矛盾或回避矛盾都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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