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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计算机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资质等级评定条件(征求意见稿)

来源:化拓教育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计算机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资质

等级评定条件 (征求意见稿)

运行维护服务是供方依据需方提出的服务级别要求,采用相关的方法、手段、技术、制度、过程和文档等,针对运行维护服务对象(运行维护服务对象参见附录A)提供的综合服务。

一、甲级资质 (一) 综合条件

1、企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产权关系明确,从事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二年以上或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乙级资质一年以上;

2、企业主业是信息系统集成或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信息系统集成或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收入是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3、企业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不少于30万元。 (二) 财务状况

1、近二年完成的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收入10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真实可信,须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二年度没有出现亏损。 (三) 信誉

1、企业有良好的资信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近二年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2、企业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近二年没有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

3、企业近二年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4、企业遵守信息计算机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资质管理相关规定,在资质申报和资质证书使用过程中诚实守信,近二年无不良行为。 (四) 业绩

1、近二年完成的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项目总额不少于100万元,项目按合同要求质量合格。 (五) 管理能力

1、已建立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并能有效运行;

2、已建立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能及时、有效地为客户提供服务;

3、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从事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的经历不少于2年,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项目管理人员资质或电子信息类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或电子信息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或运行维护工作的经历不少于2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初级及以上职称。 (六) 技术实力

1、在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 2、配备有专门从事运行维护的技术人员。 (七) 人才实力

1、从事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0人,且其中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50%,由自治区工信委授权的评审机构培训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3名;

2、已建立合理的人力资源培训与考核制度,并能有效实施。

二、乙级资质 (一) 综合条件

1、企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产权关系明确,从事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一年以上;

2、企业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不少于20万元。 (二) 财务状况

1、近三年完成的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收入5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真实可信;

2、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二年度没有出现亏损。 (三) 信誉

1、企业有良好的资信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近二年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2、企业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近二年没有应由企业承担

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

3、企业近二年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4、企业遵守信息计算机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资质管理相关规定,在资质申报和资质证书使用过程中诚实守信,近二年无不良行为。 (四) 业绩

1、近二年完成的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项目总额不少于50万元,项目按合同要求质量合格。 (五) 管理能力

1、已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

2、已建立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能及时、有效地为客户提供服务;

3、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从事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的经历不少于1年,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项目管理人员资质或电子信息类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或电子信息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或运行维护的工作经历不少于1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初级及以上职称。 (六) 技术实力

1、在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实力; 2、配备有专门从事运行维护的技术人员。 (七) 人才实力

1、从事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8人,

且其中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50%,由自治区工信委授权的评审机构培训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2名;

2、已建立合理的人力资源培训与考核制度,并能有效实施。

三、丙级资质

1、企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产权关系明确;

2、企业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不少于10万元; 3、企业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4、企业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最近年度没有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

5、企业最近年度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6、企业遵守信息计算机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资质管理相关规定,在资质申报和资质证书使用过程中诚实守信,最近年度无不良行为;

7、已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 8、配备有专门从事运行维护的技术人员;

9、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1年以上从事电子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经历,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项目管理人员资质或电子信息类专业硕士以上学位或电子信息类中级以上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或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技术工作不少于1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

列初级以上职称;

10、有与开展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和软硬件环境;

11、从事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5人,且其中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50%,由自治区工信委授权的评审机构培训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2名;

12、具有对员工进行新知识、新技术以及职业道德培训的计划,并能有效地组织实施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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