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 社会科学家 SoCIAL SCIENTIST Ju1.,2018 (第7期,总第255期) 【经管新视野】 (No.7,General No.255) 基层利益相关者对精准脱贫的认知与评价 基于广西壮族自治区Q县G村的案例分析 陈秋红 ,魏淑 (1.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北京100732;2.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北京102488) 摘要:本文以广西壮族自治区Q县G村为例,结合乡村现实场域,分析了基层核心利益相关者对脱贫效 果、难点及其原因的认知和评价。尽管基层不同利益相关者都看到了实际脱贫的困难,但县相关工作人员 多将其归因到村民;而乡镇相关工作人员、村委成员则对村民有着更多“同情”性的理解;村民自身则多基 于生计需要评价脱贫效果,获得感不强,认为目前的扶贫措施难以使贫困户真正摆脱贫困。在推进贫困治理的 过程中,有关部门应摒弃“局外人”思维方式,理清基层贫困治理中的委托一代理关系,基于贫困地区和贫 困户的实际需要采取针对性措施,从根本上帮助贫困村和贫困群体形成持久的内在发展能力。 关键词:脱贫;利益相关者;认知;评价 中图分类号:F323.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3240(2018)07—0054—08 脱贫是扶贫的最终目标。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根据减贫形势变化不断完善贫困治理体系,实现了中国脱贫 人口的持续增加。精准扶贫实施以来,中国的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决定性进展。《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情 况的报告》显示,2013—2016年,中国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由9899万人减少至4335万人,年均减少1391 万人;农村贫困发生率由10.2%下降至4.5%,年均下降1.4个百分点①。对于精准脱贫的过程和成效,利益相关 者特别是执行主体、目标群体的评价如何?执行主体、目标群体对精准扶贫在基层社会尤其在村庄层面的 具体实践有较大影响,进而影响这一的实施成效。从现有相关研究看,专门从利益相关者的认知与评价这 微观视角来分析精准脱贫过程与成效的研究还很少。鉴于此,本研究试图以广西壮族自治区G市Q县G村 一为例,结合乡村现实场域,分析基层核心利益相关者对中国农村基层脱贫实践的认知和评价,进而做出解释,以 期为农村扶贫实践提供借鉴。 一、理论分析 (一)脱贫的涵义与测量指标 ①见《精准扶贫,中国书写最伟大故事——国际社会积极评价中国脱贫攻坚成果》(http:/ ̄olitics.people.corn.cn/n1/2017/1022/c1001— 29602930.htm1)。 收稿日期:2018-05—17 基金项目:本文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国情调研特大项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百村调研”子课题的阶段性研究成果,感谢北京大学 社会学系博士生粟后发在调查和研究中提供的帮助 作者简介:陈秋红,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管理学博士;魏淑媛,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社 会学系博士生。 54 基层利益相关者对精准脱贫的认知与评价/陈秋红,魏淑媛 1.涵义 脱贫从字面上理解就是摆脱贫困。学界虽然没有对脱贫这一概念进行系统的学理界定,但是从诸多视角 探讨了这一问题,例如从赋权的角度在公民权理论视野下探讨脱贫【”,基于发展优势视角嘲、农产品的供应链视 角口崃分析,将教育作为脱贫基础性作用[4]、提高脱贫攻坚行动参与主体的自我发展能力视角嘲等。 从脱贫的目标要求和标准看,、在2011年下发的《2011-2020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中 明确提出:“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简称“两不愁、三 保障”)。按照这一目标要求,中国制定的现行农村贫困标准为扶贫对象年人均收入为“每人每年2300元(2010 年价格水平)”。世界银行2015年10月公布的按照购买力平价计算的国际贫困线标准为1.9美元,而此前的标 准为每人每天的生活支出为1.25美元④。 2.测量指标 根据2016年和发布的《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②,贫困村退出以贫 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统筹考虑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综合因素。原则 上,贫困村的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西部地区降至3%以下),在乡镇内公示无异议后,公告退出。贫困人口 退出以户为单位,主要衡量标准是该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 住房安全有保障。贫困户退出,由村“两委”组织民主评议后提出,经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拟退出贫困 户认可,在村内公示无异议后,公告退出,并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销号。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明确精准脱贫摘帽标准及认定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6]83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调整精准脱贫摘帽标准及认定程序 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41号,以下简称《认定程序通知》),贫困村脱贫摘帽标准按照“十一有一低于”执行。 其中,“十一有”指有特色产业、有住房保障、有基本医疗保障、有义务教育保障、有安全饮水、有路通村屯、有电 用、有基本公共服务、有电视看、有村集体经济收人、有好的“两委”班子;“一低于”指贫困发生率低于3%。 (二)精准脱贫实践中的主要利益相关者 本文所分析的精准脱贫实践中的主要利益相关者主要指基层的核心利益相关者,具体包括县级、乡镇 、村庄自治组织(村两委)、村干部和村民。 1.县级 县级承上启下,是国家上层与地方基层、领导与地方治理、权力运作与权力监控的“接点”部位;县 城是城市与乡村、传统与现代、中心与边缘地带的“接点”部位[61。作为精准扶贫的基层执行单位,县级 是纽带,对上执行上级制定的扶贫,或根据上级下达的精神来制定适合当地实际的具体。县 级各部门掌握着扶贫项目资金分配权和扶贫项目工程实施权,在具体的指标分配中,县级各部门在村 庄竞争中主要看“谁更积极”,但由于“积极性”并没有确定的衡量指标 ,因此,在精准扶贫的执行中,县级 相关干部具有不可忽视的自由裁量权。对下,县级对乡镇下达扶贫任务,领导和监督其工作。精准扶 贫能否在乡镇这“最后一公里”取得满意的效果,要靠县级的领导和督促。要提升扶贫执行力,县 级需要对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制定、完善相关具体方针,优化组织结构,强化监督等嘲。 2.乡镇 乡镇是中国行政组织体系中的基层组织,有责任执行和落实自上而下的指令和 。付伟、焦长权 将项目制下的乡镇政权称为“协调性”政权:一方面,就乡镇在项目分配和管理过程中的权力来看,乡镇政 府处于从属而非主导的地位,对于落到乡镇的大量项目,县和县级职能部门掌握了从申请到实施的整个过 程,乡镇处于辅助建议的角色。这是因为,在“乡财县管”背景下,乡镇自身没有财力性收入,完全依赖 上级转移支付。无论是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品提供还是工作经费,几乎都是通过项目资金的方式由上级下 达。但是,乡镇利用自身接近乡村社会的优势,在执行中也赢得了部分灵活性空间。在县制定当 地的精准扶贫执行计划或行动时,熟悉村庄具体情况的乡镇会提出针对性建议,会在这个过程中将自 己的想法与利益诉求融人其中。另一方面,乡镇在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了大量具体事务,协调扶贫项 ①来源:《世界银行上调国际贫困线标准》,http..//news.xinhuanet.com4vorld/2015—1G05/cI116739916.htm。 ②来源:http.,//www.scio.gov.cn&wfbh/xwbfbh/yg/2, ̄ocument/1476593/1476593.htm。 _55 社会科学家2018年第7期 目进入乡村后所需要解决的各种复杂利益纠纷,为扶贫项目进村“跑腿办事”“指路”“兜底”。 3井寸庄自治组织和村干部 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虽然不在行政内,却在有 关社会管理职能向农村延伸,在执行的空间、自由裁量权等方面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村委会和村干部 作为连接国家与农民之间的节点,直接负责本村贫困户的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工作,是“精准扶贫”工 作的最末梢负责人,在扶贫工作中承担着大量事务性工作。由于每个村的村干部数量少、工资待遇低且不像乡 镇工作人员那样有国家编制,如何调动起村委会成员的扶贫工作积极性成为精准扶贫基层执行的关 键问题之一。付伟、焦长权【 。 为,一个扶贫项目之所以能被捆绑到一个村,其背后有一个细致的互动过程,需 要县、乡、村各级紧密参与。乡镇为了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不得不动用各种非正式的动员手段,利用与村 干部的私人感情动员其“帮忙工作”。同时,尽管村干部是村民选举产生的,但是,上级的支持也是必不可少的, 尤其对于村而言,镇是村干部权力的合法性来源,村干部需要镇委在选举过程中支持自己。 4.村民 村民在精准扶贫中可以分为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和普通村民两类。一部分贫困户因为家庭无子女或有 多位病残者,被归为社会救助对象,即“五保户”“低保户”,需要依靠国家兜底;其他贫困户集精准扶贫主体 和客体于一身,是脱贫的关键切入点。精准扶贫重视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性作用,使以往处于“被脱贫”地位、对 脱贫工作缺乏参与积极性的贫困群众能积极主动、自愿地参与扶贫开发工作中来。精准扶贫虽然是专门针 对贫困户的惠民,但从村庄实践的效果看,无可避免受到村庄微观权力的干扰,出现村干部权力寻租、扶贫 资源被精英俘获的现象。少数普通农户“争当贫困户”,将扶贫作为一种稀缺资源,认为被评上贫困户本身就代 表一种“收益” ]。 二、资料来源与案例说明 (一)资料来源 本文研究资料来源于课题组的实地走访和基层访谈。课题组成员于2016年1 1月、2017年1月和8月对 广西壮族自治区G市Q县D镇相关部门部分干部和工作人员,G村村委会成员、脱贫户、贫困户和普通村 民进行了访谈,并与县相关部门领导进行了座谈,搜集了大量关于当地贫困状况、扶贫措施与成效、脱贫状 况等资料,形成了约10万字访谈材料。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贫困县,Q县是桂林市面积最大和人口最多的 县,经济发展水平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扶贫难度较大。D镇的贫困状况较为严重,贫困成因多样,相关部门通 过采取扶持产业发展、转移就业、低保兜底、危房改造、移民搬迁等各项帮扶措施,在贫困治理方面取得了很大 成效。G村是D镇在精准扶贫方面具有典型意义的贫困村,精准扶贫实施以来在道路、水电、网络通信、卫 生环境、文娱设施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计划2018年实现所有贫困户脱贫。综合而言,案例村庄具有较大程 度的代表性。 (二)案例区域精准扶贫与脱贫概况 根据2015年底Q县贫困户贫困村精准识别与建档立卡工作统计结果,Q县有贫困村68个(占G市贫困 村总数的13.6%),其中,村集体经济收入为0-2万元的村和没有村集体收入的“空壳”村各占了约四成;有贫困 户12348户,42453人(占G市贫困人口的 ),其中,因病致贫、因学致贫和低保兜底户户分别占39.71%、 22.04%和24.36%。精准扶贫实施后,Q县的扶贫资金支出逐年增加,从2013年的2515万元增长至2o16 年的9776万元,增长了2.89倍。2o13—2o16年,全县共计支出扶贫资金1.786亿元,开展了一系列扶贫工作,主 要包括:整修和新建村屯道路、桥梁、水坝、防洪堤、饮水工程等基础设施,通过实施“生态乡村·村屯绿化”项目 开展生态示范村建设,推进扶贫产业园的建设,实施发展种植、养殖的生产脱贫工程,发放小额贴息贷款,开展 实用技术培训和短期技能培训,实施教育扶贫专项计划“雨露计划”,等等。通过采取上述举措,Q县的扶贫工作 取得了较大成效。全县农村贫困人口由2OlO年底的9.43万人下降到2016年底的3.1万人,减少了约2/3。2o16 年,Q县有16个贫困村完成了脱贫摘帽认定,3623户贫困户、12467人脱贫。 2015年开展建档立卡后,D镇共识别出贫困户883户,贫困人口3086人(占总人口的8.57%),全镇的低保 56 基层利益相关者对精准脱贫的认知与评价/陈秋红,魏淑媛 户共有1107户,与贫困户重合率达27.9%。致贫原因多样,包括因病、因残、因学、缺少土地、缺技术、自身发展 力不足等多种成因,其中,因病致贫、因学致贫、缺乏劳动力的贫困户较多,共计约占七成(前两者分别占了约三 成)。在Q县开展的扶贫体系内,D镇积极推进贫困户扶贫解困工作,通过扶持产业、转移就业、低保 兜底、危房改造、移民搬迁等各项帮扶措施,推进扶贫的落实和扶贫攻坚进程,在贫困治理方面取得了很大 成效。全镇4个贫困村中,有2个村已于2o16年脱贫摘帽。截止到2o16年11月,D镇总贫困人口数从3086人 减少到1223人,贫困发生率从8.57%降低到3.39%。 作为一个西部山区村庄,G村地处偏远,资源禀赋少,村民的经济收入以种植、养殖和外出务工为主,贫困 发生率非常高。2012年,G村被评定为贫困村。精准扶贫实施以来,G村发生了较大变化,在道路、水电、网 络通信、卫生环境、文娱设施等方面有了明显改善。G村于2016年已脱贫摘帽,截至2017年8月底,G村贫困 户仅剩8户,贫困发生率低于2%,且目前的脱贫人口都未出现返贫情况。从“两不愁三保障”和“八有一超”的 脱贫标准来看,G村贫困户在吃穿、医疗保障、义务教育保障、安全饮水、村庄道路、用电等都方面基本满足要 求,住房保障水平也有所提高,所有的脱贫户2016年的人均收入都超过了3000元,其中,人均收入超过5000 元的脱贫户占了七成多。 三、主要利益相关者对脱贫的不同认知和评价 从实践看,案例区域的贫困治理状况在精准扶贫实施以来取得了较明显的效果,特别是在村庄基础设 施建设和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改善方面,且绝大部分贫困户的收人也有了提高,按照收人标准实现了脱 贫。不过,对于脱贫及其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基层核心利益相关者的有关认知和评价并不相同。 (一)县相关工作人员的认知和评价 1.对脱贫的理解 首先,脱贫是一个系统的问题,不能仅依靠县。县相关工作人员认为,县对脱贫攻坚投入了 巨大的人力物力,但是,脱贫攻坚是一个系统问题,涉及方方面面,脱贫取得成效不能仅仅靠县乡两级、村 委会和贫困户本身,还要有银行、企业、慈善机构等的参与和支持。任何贫困户、贫困村的脱贫摘帽与社会各界 的支持息息相关。 其次,发展产业对脱贫有重大作用,但推动难度太大,且困难主要来自贫困村村民本身。在县相关工 作人员看来,没有产业的支撑便难以脱贫,但是,产业扶贫实践却面临着重重困难;这些困难主要来自村民本 身,他们践行产业脱贫的意愿较低,不愿配合到产业扶贫的每一项工作中,很多工作还有流于形式的情况。并 且,一些贫困户由于缺乏劳动力或受教育水平低等,他们自身也缺乏发展产业的能力。在这方面,县相关 工作人员这么说: “他们贫困户对产业发展的积极性来讲,据我们农业局调查,我们农业局‘一对一’结对帮扶89户,最多60 户左右想要(产业扶持)。其中6O户仅仅种粮食。据我们了解,搞“产业扶贫”的贫困户中,有30%他们是什么都 不搞的,他们就是靠兜底,我既不种田,也不打工,我就是因病或者因为什么其他原因致贫了,我就是吃老 本。假设我们今天脱了贫,以后返贫几率还是很大的。这是要来兜底的,要吃低保的。这是怎么扶也扶不起 来的。这是我们了解的情况。还有一部分缺乏劳力,因为本身他就有病,综合素质差,种一亩田,别人可以搞一 千斤,他最多五百斤左右,你就是搞一点副业给他,他都是好吃懒做的,他不会去科学管理。” (资料来源:对县相关工作人员的访谈) 2.对当前脱贫中有关问题的看法 基于自身工作经验与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县相关工作人员认为,脱贫户目前出现返贫的可能性很大, 想要完全实现脱贫困难重重。主要原因是当地农户的主要经济来源依然是农业生产,而农业生产抵抗自然风 险的能力相对较弱。并且,返贫现象不可避免,因为导致贫困户贫困的因素很多,不能单靠的扶持。 “说老实话,脱贫要精准,脱到每家每户去,、各级的意愿很好。北京的精神很好,但是如果要 贯彻下去的话,讲老实话,返贫的还是同样要返贫的,这个是扶不了的。因为这个社会本身就是这个社会,差差 好好都有的。” 57 社会科学家2018年第7期 “第二个是我们农业问题,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比较弱……因为总是下雨,就像前年的橘子一样,Q县的南 方蜜橘,几千万的损失,都没有了……特别像这次7·11洪灾,我们农业方面,受灾比较严重,大部分的基础设 施、农田、水稻、橘子,刚刚种下的橘子,水泡一下就坏了,还有一些农产品都坏了,损失比较大。特别我们一些专 业合作社,养鱼的、包括猪厂,都受损了。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比较弱。” (资料来源:对县相关工作人员的访谈) 有关县相关工作人员还认为,贫困户实现经济脱贫容易,但实现精神脱贫难,因而部分工作人员将贫 困归因于贫困户自身。当前,国家对贫困户的扶持较为全面、有力,这保障了贫困户基本的生活需求与教 育、医疗等多方面的需求,导致部分贫困户的“等、靠、要”思想严重,不愿意主动脱贫,安于现状,不愿意主动争 取脱离贫困的机会。并且,农民传统的小农思想也使贫困户不愿放弃其贫困户身份所享有的补助和利益。上述 观点从对县相关工作人员的以下访谈中可以看出。 “你这么多给他,他怎么脱不了贫呢?贷款有贷款,帮扶资金我们有帮扶资金,每个人都4年,贷款每个人 有5万。现在小孩读书全部免了,伙食有补助。方面他(获得的补助就)远远超过了3300、3100的标准了。” “其实我们县里面那些贫困户啊,现在国家的很好,各方面我们都宣传到位、执行到位,但是我们有一 部分、有一类贫困户他有这个思想——原先讲的,他不想脱贫,‘我就想利用国家的’,他就等在家里面。我 是贫困户的话,要是有主动脱贫的想法,想办法去主动脱贫,那个点子、想法(都是有的)。” 句话说,‘脱了贫了,()你就没有钱给我了’。” “就是这么简单。好像争当贫困户,以贫困户为荣,原先就是这种情况。” “一(资料来源:对县相关工作人员的访谈) (二)乡镇相关工作人员的认知和评价 1.对脱贫的理解 乡镇是扶贫脱贫相关的具体执行者。在脱贫过程中,乡镇特别是“一对一”扶贫帮扶者会按 照“八有一超”的标准,一项一项为村民解决具体的脱贫问题。例如,根据实际情况鼓励村民外出务工或介绍工 作以使其获得稳定的收人,让每一个贫困户都能够达到规定的脱贫标准。 “乡镇脱贫,那有‘八有一超’,我们要对照这个‘八有一超’他缺什么?比如我老婆帮扶的那个贫困户,就是 要买房子。他们家庭里大多数人都健康,可就是缺房子。可是房子没有了的话,就不能脱贫。我就成天动员他去 搞一个危房改造。移民搬迁,我跟他说了好几次。后来他说他不愿意去了,他说去那里干什么的话,就脱贫解决 了,可他就是不去。没办法,现在就是叫他去建房子,他现在也准备建了,我们主要对照那个‘八有一超’,这个 ‘一超’很难说清楚,但这个‘八有’我们一定要把它解决掉。” (资料来源:对乡镇相关工作人员的访谈) 相比于县相关工作人员,乡镇相关工作人员在脱贫帮扶中会更多考虑贫困户在脱贫中的实际需 要,会更多考虑到贫困户的获得感。他们认为家庭人均收入每年3100元这个脱贫标准相对容易达到,较困难 的是老百姓需要在脱贫过程中体会到脱贫对自己生活所起的作用,真正发掘自身的力量。 2.对当前脱贫中有关问题的看法 与县相关工作人员的观点稍有不同,乡镇相关工作人员认为,产业脱贫的效果差,在脱贫过程中 会遇到诸多困难,因此,需要考虑当地和贫困户的具体实际情况。从对被访者T和F的访谈中,可以看出,当前 的产业扶贫只对部分不能出去打工却有一定劳动能力的人有作用,且乡镇只能起引导作用,其具体落实还 需要有企业的带动与贫困户个体的参与。而且,在产业扶贫的过程中,乡镇与村庄会遇到很多不可预知的困难。 从目前的情况看,贫困人口的脱贫依然主要依赖于个体外出务工。 被访者F:“主要还是要有龙头企业带动才有用,不然就没有用的。产业扶贫对有一些劳动能力的人是有点 作用的。对于没有劳动能力的人是没有作用的。如果他亏本的话,根本脱不了贫。” 被访者T:“有那个扶持肯定好,不可能每个人都叫他去打工,因为身体呀年纪大一点,必须在家里面。 我们就动员他搞一些种养。虽然赚不了大钱,但是还是有扶持的呀,也亏不完的。脱贫工作面临过很多现 实问题,特别是我们贫困户这条件,一个睡在床上的人,你怎么让他去创业呢?对于一个劳动力,没有一个统一 的管理。” (资料来源:对乡镇相关工作人员的访谈) 58 基层利益相关者对精准脱贫的认知与评价/陈秋红,魏淑媛 对于脱贫过程中的诸多问题,由贫困户个人原因造成的贫困基本无解决对策,对不愿改变现状的贫困户也 为力。根据DXJ镇的人户调查结果,50%以上的贫困户不想参与种养扶贫项目,认为存在的主要问题 是:补贴项目资金太少,不能脱贫,补得少,不划算,养殖会影响其外出务工。此外,残疾、患慢性病的贫困 人El多,在家多是老弱病残,这些缺少劳动力的状况也使贫困户难以参与种养扶贫项目。乡镇相关工作人 员还认为,当地目前贫困治理中存在的共同问题是人多地少,很难发展生产,一些贫困户还存在等、靠、要的思 想,主动发展生产意识弱。 (三)村委和村干部的认知和评价 1.对脱贫的看法 在村干部看来,目前的帮扶措施对脱贫作用大,但是,这种脱贫依然是国家划定标准视角的脱贫,要真 正实现脱贫还是需要依靠贫困户自身。对于脱贫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出现的问题,村委会向乡镇汇报和 报告,以谋求进一步的解决措施。但是,除了规定采取的措施外,村委还会根据实际情况,寻求适合村庄实 际的具体解决办法。 对于脱贫,村委既具有被动性,又有一定主动性。乡镇向村一级分配脱贫指标,村委也需要配合乡镇 的工作,村干部认为“规定了,因此不能脱(贫)”。但是,在具体的操作中,为了达成脱贫目标,村干部则需 要“自己想办法”。 2.对当前脱贫中有关问题的看法 相比于县与乡镇相关工作人员,村干部大多并不将脱贫存在的困难归到村民自身。村干部认为, 实现真正脱贫的难度很大,这受制于村庄的具体条件,村庄资源基础弱、地处偏僻等使G村自身难以发展产 业,G村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脱贫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今年就要脱贫,但给我们十年时间也脱不了贫,因为就是这个状态。比如像XT,刚分山入户的时候,我们 是贫困村就好了。或者说这一整块山都承包给别人种什么产业就好了。但现在,满山都是树不可能叫他们砍 了,然后再发展什么产业的。群众也不同意,这也就是一个困难了……我们这里没有能力就发展不起来。” (资料来源:对G村村干部的访谈) (四)村民对脱贫的理解 从对村民的访谈资料看,对于脱贫,G村村民是如下状况和认知: 1.对相关和脱贫状况普遍不了解,基本处于被动状态。不管是已经脱贫的脱贫户还是未脱贫的贫困 户,他们对扶贫都不了解,相关信息的获得主要依赖与村干部的日常沟通。在扶贫的落实过程中,村 民的参与程度低。已脱贫的村民不知自己是否真的脱贫,处于被告知脱贫的状态。以下是调查员对脱贫者SHY 的访谈: 问:脱贫的时候是需要“八有一超”,您知道吗? 答:我不知道什么是“八有一超”。 问:那脱贫就是村委那边和您说一声吗? 答:就和我说一声,我也没问他(为什么)脱贫了。 问:那他们说您脱贫了,那您觉得你真的脱贫了吗? 答:我也不知道。 问:那您觉得您家还是贫困,还是生活好一点了? 答:生活好一点了,但还是不好,还是和原来一样。 (资料来源:对已脱贫者SHY的访谈) 2.多数已脱贫者认为脱贫前后生活状况的改善小,依然希望自家是贫困户。相当一部分已脱贫者认为“脱 贫”前后生活状况改变不大,部分脱贫者认为“脱贫后”生活甚至不如依然为贫困户时。从对已脱贫者SHY和 SHX的访谈资料看,贫困户普遍不在意自已是否为贫困户,因为特别贫困时能有低保等兜底。所以,两个 被访脱贫者都希望自己还没有脱贫,希望自家还是贫困户。可见,心态上仍将自身定位为贫困户或有这方面希 冀是脱贫者的常见心态,这是“扶贫难扶志”的重要体现。不过,从访谈资料看,他们认为,评上贫困户所带来的 补贴除了增加收入,并未使贫困户的家庭生活状况在实质上有明显好转。 59 社会科学家2018年第7期 答:我希望没有脱贫。 问:再享受一下扶贫,对不对? 答:就是这样喽。看收入的话,也算是到这个标准了。 答:他不是上面下来,要脱贫嘛,其实收入并没有改善多少。 问:那您有找过村委问过吗?为什么自己就脱贫了? (资料来源:对已脱贫者SHY的访谈) 答:自己心里也清楚,别人更贫困,就算了吧。 问:脱贫了之后,你觉得你自己还是贫困户? 公家没有了,也没办法了。 问:生活会更艰辛一点吧? 答:我觉得还是。我也希望自己还是,补助一点,我们就轻松一点,脱贫了之后没有这些了,也没有办法呀。 答:苦一点,我们也没有办法哦。肯定没有那么舒服了。 (资料来源:对已脱贫者SHX的访谈) 3.对于G村几乎所有的贫困户而言,不管是已脱贫者还是未脱贫者,他们都将扶贫所带来的帮扶利益看成 的区别。对于未来生活改善途径,他们依然寄希望于自己外出打工或孩子将来有出息。 是一种给予,自己是被给予者,“有”与“无”只是是否能获取补贴、是否能够享受部分优惠例如“雨露计划” 4.非贫困户对现有相关扶贫的脱贫效果持不乐观态度。非贫困户并未被卷入整个贫困治理过程中,能够 相对更客观地看待脱贫这一问题。有非贫困户表示,有稳定的收人才算是真正地脱离贫困,国家的补助不能够帮 助贫困户真正摆脱贫困,还需要有来自贫困户自身的努力与贫困者个人能力的提高。贫困者个人的努力,再加上 国家的扶持,才能真正扭转生活的困境,才能让贫困者真正体会到生活境遇的改善和生活幸福感的提高。如果受 制于个人能力例如生病或伤残,则难以摆脱真正的贫困,这种情况需要给予脱贫补贴之外的投入。 “就靠国家那点补助怎么脱贫啊?不能搞点事情出来。扶贫就给他们搞点事咯,要不然给他找工作,要不然 算,做了点什么出来才有收入,才有成果。” 问:给的这些扶贫措施对贫困户家有什么帮助吗? 答:经济收入提高是提高,但如果他自己身体不好、不能做,提高这些也没有用。 问:现在您对村里脱贫的情况了解吗? 给他找点事情,补贴那点给他吃饭呢?他不叫扶贫,那叫养贫。没有收入来源,就靠那一点补贴,不行,自己做才 (资料来源:对非贫困户户主JZL的访谈) 答:脱了贫,但是照样穷,没有事情做,照样穷。如果给他一点事情做,有固定的收入,他才能够脱贫。 问:上面给他们搞养殖种植呀! 能正常弄,没有经济来源也不会弄。 (五)小结 答:钱给的太少了,如果多给点他才能做事,现在养头牛都要四五千,随便养养都要万把块,要有几万块才 (资料来源:对非贫困户户主JCS的访谈) 总结来说,县相关工作人员、乡镇相关工作人员、村干部以及村民自身(包括贫困户、脱贫户和非 贫困户)都看到了实际脱贫的困难。就产业脱贫而言,县十分注重其作用,强调要能够落实这一;乡镇 则强调产业脱贫在操作上的困难;村委则较少提及产业脱贫,多从村庄所面临的具体问题与难度方面来看 村民都更希望能够引进龙头企业从而带动村庄经济的发展。 待;村民对产业脱贫的理解则更多从自身出发,简单将产业脱贫理解为是“国家所给的2000元补贴”。村委和 对于真正实现脱贫所存在困难的成因,县相关工作人员多将其归因于部分村民不够勤劳、不思上进, 但是乡镇层面和村委层面则未见有此种态度,他们对村民有着更多“同情”性理解,认为这是其固有的生活方 式。村民们对脱贫的理解多从生计需要与对未来生活的想象出发,虽然难以明晰地说清做到怎么样就脱贫了, 但无论是脱贫者自身还是村庄的非贫困者都认为目前的扶贫措施难以真正使贫困户摆脱贫困。 基层利益相关者对精准脱贫的认知与评价/陈秋红,魏淑媛 四、讨论与启示 (一)各利益相关者有关认知和评价差异的尝试性解释 造成各利益相关者在脱贫中形成上述认知和评价差异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脱贫中各利益相关者扮演着不同角色。成为群体成员将影响个体看待问题的方式,人们更易从群体资 格的角度来界定自我,依照自己所在群体的规范体系来形成认知。各利益相关者对脱贫有关问题理解的不同缘于 各自在其中扮演着不同角色:县级需要落实上级的要求并指导下一级开展具体的实际操作;而乡镇 和村委,尤其是村委是具体问题的解决者;村民则仅是接受者、被动参与者和受影响者,没有太多的主动性。 第二,脱贫中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存在差异。中国各层级组织制度的特点是,制定统一规划和 指标,地方各级在此基础上细化指标,基层尤其是乡镇具体操作、执行。上下级之间存在着委 托一代理关系【l2】。而在具体的执行中,乡、村两级治理主体执行政令的情况取决于上级控制力和下级自主性之 间的张力,虽然某些上级特别重视的政令能在相当程度上被下达基层,但乡镇、村两级治理机构往往更倾 向于重视那些与本位利益直接相关的工作,并常会有选择地忽视那些上级重视程度不高、不易考核和难以直接 带来本位利益的工作[t3】。从前文对案例村庄的分析中,可以看到,从县至乡镇再至村,的操作越来越精细化 与具体化,因此,县级、乡级与村级治理机构有着自己的运作规则。县对问题的把握相对于乡镇与村庄层面 相对宏观与具有主导性,但同时也会主动谋求自身的发展资源。 第三,脱贫过程中利益相关者的规范有所不同。县和乡镇相关工作人员的行为受法律、、行政 规范等的影响,需要依照章程办事,其行动逻辑需要符合国家的治理逻辑。在脱贫过程中,县和乡镇相 关工作人员需要考虑到正式的制度约束和需要承担的责任。而农民除受法律的影响外,对于自身生活与政 策的感知更多地受乡土社会中熟人网络以及长期形成的潜移默化的地方规则的影响,他们考虑问题与对 的认知及理解会从乡土社会现实和自己的体验出发。 第四,脱贫中利益相关者的行动出发点有不同。村干部作为村庄共同体的一员和村民一样对的评判主 要来自于对其生活具体影响的感知,但是,与村民不一样的是,村干部还期望通过与扶贫有关的项目为村 庄谋求福利;县和乡镇相关工作人员需要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他们相较于村委与村民将脱贫看 作是提高自身生活水平的福利不同,他们还有工作责任、政绩考量等方面的考虑。 (二)启示 基于上述分析,从基层核心相关利益主体视角看,要推进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体真正实现扶贫,有关部 门应摒弃“局外人”思维方式,以满足贫困地区和贫困户的实际需要、提升贫困群体的获得感为扶贫行动出发 点,理清基层贫困治理中的委托一代理关系,解决相关利益者间的摩擦,实现彼此行动的调适。同时,要引导贫 困地区人们形成贫困治理的主体意识,培育持久的内在发展能力。 参考文献 徐琳,樊友凯.赋权与脱贫:公民权理论视野下的贫困治理fJ1.学习与实践,2016(12). 张小兰.基于发展优势的视角对武陵山区脱贫解困的思考『J].理论月刊,2015(1). 许翔宇.贫困地区农户脱贫的困境与出路:基于农产品供应链的视角【J].农业经济问题,2012(9). 王嘉毅,封清云,张金.教育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J】.教育研究,2016(7), 龚晨.基于主体视角推进全面脱贫攻坚行动的对策探讨fJ1冲国发展,2016(3). 王赐江.基于不满宣泄的集群行为【D1.华中师范大学,2010. 李祖佩.“新代理人”:项目进村中的村治主体研究『J].社会,2016(3). 谭英俊.少数民族地区县级扶贫开发执行力提升研究——基于广西的调研[J】.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3). 周雪光.中国国家治理的制度逻辑『M1.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社,2017. 付伟,焦长权.“协调型”政权:项目制运作下的乡(镇)『J1.社会学研究,2015(2). 钟涨宝,李飞.插花贫困地区村庄的不同主体在精准扶贫中的心态分析【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2). 艾云.上下级间“考核检查”与“应对”过程的组织学分析——以A县“计划生育”年终考核为例【J1.社会,2011(3). 陶郁,侯麟科,刘明兴.张弛有别:上级控制力、下级自主性和农村基层政令执行『J1.社会,2016(5). 1责任编校:唐鑫J 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