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工程安全检查重点
一、洞口部分:
1、场容场貌;2、门禁系统完好性;3、人员进出洞登记表、爆破物品进出洞记录;4、交记录;5、洞口边、仰坡处理;排水系统;6、应急物资专库(应急物资建立及日常检查记录);7、值班室监控系统、应急电话运行及人员值班情况;8、标志标牌;9、临时用电。
二、洞内部分:
1、场容场貌、洞内排水;2、台架临边防护不允许采用普通尼龙安全网,应采用钢筋网片或者防火型安全网;灭火器布设“上四下四”;作业台架电线线路穿管保护;LED灯及警示反光条;3、临时用电“三相七线制”;电箱接地、锁闭,符合“一箱一闸一漏保”要求;4、洞内严禁存放危险品(汽油、柴油、爆炸物品等);严禁摩托车进洞。5、通风系统、逃生系统、应急救援系统(应急箱摆放位置及物品、应急电话)、声光报警系统;6、安全步距;7、施工工序(4、5级围岩预留核心土、开挖进尺控制);8、洞内不得存放防水板、木材等材料。9、标志标牌(二衬台车验收合格牌、限高限宽等);10、进洞人员与洞口登记记录是否相符,人员数量符合要求(掌子面作业人员必须控制在10人以内);11、大型设备周围设置反光锥形桶。
三、通用部分:
储气罐报检情况(张贴验收记录表、操作人员证书)、机械设备张贴操作规程牌、警示反光条。
四、内业资料:
掌子面稳定性巡视检查记录、地质超前预报、有毒有害气体检测记录、二衬台车验收记录;储气罐验收记录检查维修保养记录;安全阀及压力表检验记录。
五、除上述提及外遗漏部分应在实施过程中逐步完善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