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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10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

来源:化拓教育网


如东县第三人民医院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组织机构

根据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卫规财发[2011]24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医学装备合理配置,强化医学装备计划、采购、使用和处置管理,保障医学装备安全有效利用,充分发挥包括医学耗材内的医学装备使用效益,决定成立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

一、人员组成

为保障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开创重大事项阳光票决新风,自觉接受职工代表、基层党组织和行风监督员广泛监督,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由院领导、管理职能部门和业务科室负责人、职工代表、支部和行风监督员组成。具体人员如下:

主 任:吴侦明

副主任:缪丽霞 周爱民

成 员:缪兆林 顾春华 康承佑 徐俊华

卞新秀 徐卫泽 刘小兵 陈建华

张卫华 顾 兵 徐爱华 葛明飞

花红林 施惠玲 卞爱林 陈 彬

二、人员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下辖管理职能部门医学装备管理科。医学装备管理科主任会同分管院长负责落实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决策,具体组织医学装备管理日常工作。医学装备管理科具体职责任务包括: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完善本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

2.负责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组织、制订、实施等工作;

3.负责医学装备购置、验收、质控、维护、修理、应用分析和处置等全程管理;

4.保障医学装备正常使用;

5.收集相关法规和医学装备信息,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6.组织本机构医学装备管理相关人员专业培训;

7.完成卫生行政部门和机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监督管理

医学装备管理工作接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依据《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对违反该办法有关规定不认真履行医学装备管理职责、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或保管不当造成遗失的工作人员,视情节严重程度,报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纪律处分。

如东县第三人民医院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主题词:医学装备 管理委员会 成立 决定

如东县第三人民医院办公室 2012年7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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