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厂房车间出租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出租生产车间及宿舍楼给乙方使用等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由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出租车间及宿舍的基本情况。
标准化钢构车间一栋,建筑面积 平方米;宿舍楼 间。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暂定 年,即从20 年 月 日起至 20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车间租金每月每平方人民币 元,宿舍楼租金每月每间人民币 元,合计每月租金人民币 元;每年 月 日前支付租金,一次支付12个月的租金。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出租方负责水、电、路接通铺平;租赁期间该生产车间使用的水电单独装表,水电费由承租方负担。
2.租赁期间,承租方自主合法经营,安全生产,一切安全事故与出租方无关。
3.承租方所租厂房设备在承租期间一切维修费用与出租方无关,租赁期满按能够生产的要求移交给出租方,厂房产权及为生产所置附件归出租方所有。
4.租赁期间,在本合同条款内承租方有权转租,若因国家(政府)明令禁止生产该产品,所剩年限的租金按每年贰万元计算返还50%给承租方。
5.承租期间,承租方生产经营有关税收自负,与出租方无关。其它相关单位收费均由出租方负担。
五、合同期间如因不可测定因素需终止合同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上述条款双方均应自觉履行,取信于对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见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见证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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