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内部职称评定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范集团内部职称管理体系,指导各体系评职标准建立及实施,明确集团专业人员职业发展通道。
2 适用范围
集团总部、各事业部及其所属子公司和分支机构的内部评职。 3 定义
内部职称15大专业体系:研发、质量、工艺、财务、IT、人力资源、商务(含计划存货)、物流、营销管理(含融资、风险)、服务管理、法务、基建、监理、金融、行政。
体系职称评审委员会:由各体系分管领导担任主任,各体系总监担任评审委员会副主任,各专业体系专家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组成,成员不得少于5人,专家级人员不足者由体系领导指派。 体系职称评定小组(各单位):由各单位体系总监担任组长,各专业体系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组成,成员不得少于3人,各单位职称专员为干事,高级及以上人员不足者由评审委员会(副)主任指派。 4 职责
4.1 职称评审委员会主要职责: 4.1.1负责本体系职称标准的修订。 4.1.2负责初、中级职称的审核、批准。 4.1.3负责高级职称的评审及批准。
4.1.4负责专家级及以上职称的评审,并将结果报董事长审批。 4.2职称评定小组主要职责:
4.2.1负责职称评定材料申报和资格审查。
4.2.2负责初级、中级职称的评审,并将结果报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批。
5 流程图
集团内部职称评定工作流程职称评定小组各HR部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始开始董事长评定准备02.发布通知 (职能总部职称专员)03.组织培训 (职能总部培训专员)01.评职细则与标准修订(评委会成员)资格初审05.资格审查(评职小组成员)04.组织报名(业务部门负责人)06.组织考试(职称专员)初、中级07.答辩评审(评职小组成员)高级及以上07.答辩评审(评委会成员)答辩评审专家级及以上08.审核(评委会成员)结果报批10.结果公示及应用 (职称专员)09.审批(董事长)初、中、高级09.审批 (委员会(副)主任)结束结束
6 流程说明
步骤 工作事项 评职细则与标准修订 责任岗位 事项说明 1.职能总部人力资源部组织,各体系职称评审委员会主责修订评职细则与标准、职称专业课程及题库。 2.每年4月、10月前完成修订报至人力资源总部,人力资源总部统一修订制度、标准并报批。 应用表单 《体系职称评定操作细则与标准》 01 职称评审委员会成员 02 发布评职通知 组织培训 组织报名 职能总部职称专员 职能总部培训专员 业务部门 负责人 1.各人力资源部根据业务需求规划各级职称人员需求。 2.各职能总部人力资源部发布评职通知,说明评职目标、时间节点。如有需要,发布通知后组织各事业部人力资源开展评职操作培训。 1.职能总部人力资源部组织,各事业部人力资源部配合, 评职前开展职称专业知识培训。 1.员工填报各体系职称申报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经由主管审核签字后交至各人力资源部处。 2.人力资源收集、汇总员工的评职材料,一并报至职称评定小组处。 1.内部职称:审核学历、工作年限、职称培训等基础条件是否达标。若不符合申报,不进入考试环节。 2.外部职称转内部职称:审核省或国家级外部职称证书、绩效等是否符合体系要求。 1.职能总部人力资源部统筹,各事业部人力资源部组织(各体系职称考试需包括信息化知识模块,占比10%左右。此模块的课件与题库建设工作统一由IT总部负责)。若不达标,不进入答辩环节。 2.职能总部委派人员进行巡考。 1.参评人员按照模板填写答辩材料,并报至职称专员处 2.各级答辩开始前,职称主任/组长组织讨论,各评委就答辩程序进行沟通并达成一致。 3.初、中级由职称评定小组组织答辩,高级及以上由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答辩。 1.各级职称评审结果均报至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核,主要审核其人数比例控制是否合规。 1.初、中职称由职称评审委员会副主任批准,高级职称由职称评审委员会主任批准。 2.专家级及以上职称结果报董事长统一批准。 申报表 03 04 05 资格审查 职称评定小组成员 集团、各体系职称评定基础条件 体系职称考试试卷; 06 组织考试 职称专员 07 答辩评审 职称评审委员会/职称评定小组成员 职称评审委员会成员 职称评审委员会主任/董事长 体系职称评定操作细则与标准 08 审核 09 审批 10 结果公示及应用 职称专员 1.初、中级经职称评审委员会批准后由各单位人力资源部 职称专员发布文件公示;高级及以上经董事长批准后由职能总部人力资源职称专员统一发布文件公示。 2.各单位职称结果由各人力资源部职称专员将答辩结果反馈给员工本人并在7个工作日内将结果维护录入系统;员工制定改进计划并作为下次答辩的依据。 3.内部职称新评定或晋级人员(不包括外部职称转评者),在原工资基础上加薪10%及以内就近套入技术等级对应步骤 工作事项 责任岗位 事项说明 职等工资,低于最低档的调至最低档;调薪不超过对应职等工资的上限。内部职称职级对等表见7.7。 4.从评定后第2个月开始自动调薪。 应用表单
7 其它说明
7.1比例配置(累计评定人数/体系在职人数):高级及以上不超过15%、中级不超过35%,初级不限。各体系可根据组织和业务发展需求测算职称实际比例,但不得超过此比例配置。
7.2职称等级降级情况说明
7.2.1(半)年度考评绩效为中下及以下,同时技能评价为中下及以下者,职称等级下调一级。
7.2.2 给公司带来重大经济损失,或给公司声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经集团职称评审委员会审议后酌情降级。
7.3外部职称转评情况说明
7.3.1国家/省/市人事部门评定的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入司半年后,可分别申报中一级、初一级职称。7.3.2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各人力资源部验证外部职称证书的有效性,初中级统一报人力资源负责人审批后生效,高级及以上统一报一级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生效。
7.3.3外部职称转换内部职称时,只对职称等级予以认定,不对职等工资予以调整。
7.4 跨体系评职说明
各专业职称允许跨体系参评,获评职称员工仅在转入相应体系,并从事相应岗位工作时享受该体系职称对等待遇。
7.5 集团内部职称等级可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专家级、资深专家级五个等级,各等级定义说明如下: 初级:具备职位所需专业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能独立完成基础工作或在他人指导下完成部分专业工作,属业务实施基层主体或储备人才。
中级 :具备职位所需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能独立完成某一专业模块工作或专题工作,属业务骨干力量。
高级 :熟练掌握职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对专业领域有较深研究,能独立主持所承担的多个专业模块或专题工作的规划、组织与实施,指导他人开展工作。
专家级 :对专业领域的理论和实务具有独到、深厚的认识与造诣,能全面负责规划、支持和指导专业领域工作创新和大型项目,属内部专家。
资深专家级:精通本行业涉及的各专业技术、管理领域,能指导公司技术创新或管理创新以及大型公关项目的应用发展规划与实施,属行业专家。
7.6 集团内部职称申报基础条件: 职称等级 学历要求 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要求(满足1项即可) 博士毕业:8年以上(含),入司2年以上; 资深专家级 本科及以上 硕士毕业:12年以上(含),入司2年以上; 本科毕业:15年以上(含),入司2年以上。 博士毕业: 5年以上(含),入司1年以上; 专家级 本科及以上 硕士毕业: 8年以上(含),入司1年以上; 本科毕业: 11年以上(含),入司1年以上。 博士毕业: 2年以上(含),入司1年以上; 高级 本科及以上 硕士毕业: 5年以上(含),入司1年以上; 本科毕业: 8年以上(含),入司1年以上; 专科:取得中一级职称后工作7年以上(含),入司2年以上。 博士毕业: 入司半年以上; 中级 专科及以上 硕士毕业: 2年以上(含),入司半年以上; 本科毕业: 5年以上(含),入司半年以上; 专科毕业: 7年以上(含),入司半年以上。 硕士毕业: 试用期满; 初级 中专及以上 本科毕业: 1年以上(含),试用期满; 专科毕业: 3年以上(含),试用期满; 中专毕业: 4年以上(含),试用期满。 完成所申报职称对应的专业知识培训; 通用基础条件 上年度(半年度)业绩不低于“一般”,技能不低于“一般”; 已有公司内部职称,职称申报时原则上只能逐级申报。 备注:1. 各体系可根据实际细化职称申报条件,但学历与工作年限的设置不能低于附表中的条件要求。 2. 行政体系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设置评定基础条件。
7.7 集团15大体系内部职称等级与专业通道一览表 集团15大体系职称通道 内部职称等级 H7 H8 H9 H10 H11 H12 H13 H14 高级 M1 M2 中级 M3 M4 L1 初级 L2 L3 L4 研发/IT/工艺 资深 专家级 专家级 深一级 深二级 深三级 深四级 专一级 专二级 专三级 高一级 高二级 高三级 中一级 中二级 初一级 初二级 初三级 助理级 金融 HR 质量 财务 商务/物流/营销/服务/法务/基建 监理 行政 备注:标颜色处表示体系职称通道覆盖层级。
8 相关文件
《干部任免管理制度》
9 附件
附件1《研发体系内部职称评定补充说明》 附件2《工艺体系内部职称评定补充说明》 附件3《质量体系内部职称评定补充说明》 附件4《IT体系内部职称评定补充说明》 附件5《财务体系内部职称评定补充说明》 附件6《营销(含风险、融资)、服务、商务体系(含计划存货)、物流、法务内部职称评定补充说明》 附件7《人力资源体系内部职称评定补充说明》 附件8《金融体系内部职称评定补充说明》 附件9《基建体系内部职称评定补充说明》 附件10《监理体系内部职称评定补充说明》 附件11《行政体系内部职称评定补充说明》
10 附加说明
本文件为基准型文件,将代替各体系职称评定管理规定,由集团人力资源总部起草,并负责解释与归口管理;集团15大体系职称评定补充说明由各体系所属职能总部人力资源部负责修订、解释与归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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