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砖购销合同
页岩砖购销合同
甲方: 四川蜀龙建劳务集团有限公司心灵家园项目部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页岩标砖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按国家标准执行,乙方应提供出厂合格证书、检
验报告、企业资质。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约100万匹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现场数量,按匹计。 第三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乙方自行送货到甲方心灵家园项目现场内交货 第四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0.38元/匹计算,同时提供同等金额的发票(发票单位为攀枝花钢城集团
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2.产品货款的结算:
甲方按乙方实际每月的供货总额支付80%。 第五条 验收方法:
1、现场实收数量为准,合格的砖才能计数。
2、对标准页岩砖存在有爆肚、通裂纹的情况,现场人员有权拒绝签收,并不负责保管责任,出现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3、乙方提供标砖按3.5-15万匹为一批次现场送检并承担相关费用,不足3.5万匹按一批计。 第六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
一面在七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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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
处理意见。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按时交货部分货款的5%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
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调换的,按不能按时交货处理。
3.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
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4.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
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作为违约金。 第九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
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其他
特别约定:根据目前市场供应情况和运输管理情况,为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甲方有权利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选定2家供货单位,乙方根据甲方的采购计划提供货源,按照实际供应量办理结算。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2)项方式处理: (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 二0一一年五月十六日起生效,结算清货款期作为合同解除日期。合同如
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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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购货单位(甲方): (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 (公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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