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 屋 租 赁 合 同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 址: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特签订本营业房租赁合同。
一、乙方向甲方租用 营业用房 间,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商业经营。第一年与第二年租金为 ¥ 元,( 大写: 元整)。第三年租金在第二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 ,以此类推。
二、乙方租用时间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自行失效。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他人。
三、双方签订合同之日,乙方将一年租金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并交纳¥ 元,( 大写: 元整)的押金(不计利息),待合同期满乙方向甲方结清所有需乙方应承担的费用时,甲方再退还乙方该笔押金。后两年支付租金日期为每年 月 日前,实行乙方先付租金再使用租赁物的方式。如乙方交租延期,乙方需向甲方每日支付违约金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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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币 元整。若乙方延期一个月,甲方有权收回该营业房,乙方不得干涉,甲方不赔偿乙方任何损失。
四、在承租期内所发生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以及经营中所发生的其它费用均由乙方自行向相关管理部门交纳,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责任。
五、乙方在承租房屋期间不得任意破坏承重结构,如乙方因营业需要凿墙开洞,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应缴纳一定数额押金方可施工,租用期满恢复原样。
六、乙方在承租房屋期间内,由于国家土地征用、拆迁,乙方必须在一个月内无条件将商店货物搬出,甲方按实际退还租房余款,不承担其它损失。因地震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不承担责任。
七、乙方在承租房屋期内必须守法经营,承担法律及民事、刑事责任,如发生一切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八、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如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施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九、合同到期后,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甲方如不在出租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如甲、乙双方不遵守约定须赔偿对方相应损失。租赁期满后,限乙方在十天内搬走属于乙方的财物,如在限期没有搬走,甲方视同放弃处理。
十、《商业网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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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届时甲、乙双方根据具体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附件:1、《商业网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
甲方(出租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3
:签约日期: 年 月 乙方(承租方)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