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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艺术学院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经费预算与使用计划表

来源:化拓教育网
东南大学 艺术学院 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经费预算与使用计划表

项目类别: 英文(双语)、研讨、校企共建课程 学校批准资助金额 项目名称 1、复印费 2、差旅费 预算数(元) 10000 40000 每门课可报销金额 588 2353 打印费、复印费等。 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业务调研、国内外学术交流、项目论证、成果鉴定或参加教学相关等会议时发生的差旅费,含交通费,往返车票或机票(经济舱)费、住宿费、订票费、差旅补助费等。 国外(境外)专家来华往返一律为经济舱,住宿按榴园标间标准(备注:诺贝尔奖获得者等学术权威另订)。 本校教师等参加与教学相关的国际会议,需事先经学校批准。 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为开展教学研究等组织研讨会所发生的会议费等(含教学研讨会、相关课程培训会等,申报预算时应注明会议时间内容及金额)。 会议注册费或会务费。 骨干教师参加教育部、省教育厅或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所组织教育教学研修班所产生的进修费等。(备注:经学校认可的国外(境外)培训费单列) 外聘教授、教授级高工400元/课时;副教授、高级工程师300元/课时;讲师、工程师200元/课时 电子教案、多媒体课件、课程设计、教学资料、课程网站、题库等制作、课程录像费等。 教材出版费、讲义印刷费、发表论文版面费、审稿费等。 购买必要的图书资料(如原版教材、教学参考书等)、专业杂志或资料、课程软件,以及文件检索等。 课程建设所必须的小型教学仪器、设备及其配件等(单件10万以下),须按设备购置相关规定执行。 教师教学活动中所需要的材料费,学生实践活动和课外研学活动所需要的材料费。 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水电费。 882 10000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租用必要的仪器、设备、器材等所发生的费用。 学生助研费(发放总额不超过总经费的15%,发放标准:500-800元/月)。 (请院系根据在课程建设过程中实际发生的项目自行增设条目,并附预算依据) 内 容 说 明 3、会议组织费 4、会议注册费 5、进修费、培训费 6、人员经费 7、教学资源制作费 8、出版费、版面费 9、图书资料费 10、设备费 11、材料购置费 12、水电费 13、租借费 14、学生助研费 15、其他 合 计 0 6000 0 10000 30000 13000 10000 6000 30000 0 0 15000 0 170000 353 588 1765 765 588 353 1765

教务处分管处长签字:

教务处(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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