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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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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制度

建平鸿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二井

2013年

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制度

目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范围:整个矿区、施工作业区 职责:机关各科室部门、生产人员 程序 :

1 、安全监察科职责

1.1必须组织或聘请有资质人员按规定对公司重大危险源定期进行检测、评估;

1.2安全监察科对跌的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负有检查、督查的职责。

2.4根据公司《事故应急预案》对重大危险源紧急事故进行抢险救灾实施及日常演练。

2.5每年不得少于一次举行安全、消防应急演习活动。 3、单位、每月不得少于一次进行专项安全综合检查。 4、对生产装置的日常巡回检查记录要及时。

4.1班组员工必须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同时班组安全教育学习每月不得少于二次,并建立学习记录台账。

5、凡进入重大危险源区域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才能进入工作岗位,区域内所有设施的更改需要生产部按程序审核同意方可实施,外来人员要有专人陪同方可入内。

6、安全员对区域内的消防器材及应急物资的完好率负责,采取定期检查和抽查相结合,保障设施正常运转使用。

7、运输物资需采用有危险品运输资质的单位承运,进入本矿重大危险源区域的运输车辆必须戴上阻火器方可入内。

8、根据具体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在重大危险区域内安装有4路可燃性气体报警器,对重要岗位进行实时监测。

9、对于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事故隐患,通过整改避免事故发生的,单位将给予奖励100—500元,对于在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将责令限期完成整改并进行公示,对事故苗头知情不报者将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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