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法制个人事迹多篇800字以上
安全法制个人3篇800字以上
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我们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法制个人事迹3篇800字以上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欢迎阅读! 安全法制个人事迹1
对于我们小学生也许你会觉得法制离我们很远,但是,法制的重要性我们不可低估。
在生活中,未成年的权益往往被人们忽视,有的人不懂法,认为小孩子还没有成人,对他们谈不上尊重;有的则是故意违法犯罪,欺负小孩。所以,社会上小学生被欺负,被骗的现象时有发生,要想让自己的权益不被大人们忽视,不被别人侵犯,只靠爸爸妈妈老师的保护是不够的,小学生要适当了解一些与自己生活有关的法律常识和规定,要学会自己撑起法律这把伞,这样,在很多时候才能保护自己。
有这样一个事例:一天,天下着雨,街上行人很少,小永跟文文放学回家,经过小区附近的一个仓库,远远看见有人正在从仓库的窗户往外递东西,还有人接过去装进汽车。小永和文文觉得奇怪为什么搬东西不开门呢?这几个人鬼头鬼脑还不进地向四周张望。他们立刻明白了,这是小偷。小永说:“咱们大声喊吧!”文文说:“不能喊,得赶快告诉叔叔。”小永说文文胆小。文文说:“这不是胆小,我们俩根本打不过小偷,
弄不好会被小偷打,东西最终会被偷跑。”文文让小永快去小区打电话,自己则牢牢记住了汽车牌号,并紧紧盯住汽车开走的方向。叔叔根据小永提供的线索,很快抓住了小偷。
小学生遇到坏人时,最重要的是保护自己,并记住坏人的特征。小学生年龄太小,力气也小,打不过坏人,自己很容易受伤害,所以见到坏人坏事,要想办法告诉。 还有一个例子值得我们深思:
一天,明明和表哥在湖边游玩,在湖边他们惊喜的发现了一只受伤的天鹅。两人见到这只天鹅喜出望外,心想:都说天鹅肉好吃,就是没机会尝,这回运气真好,竟捡着一只,又不是自己猎的,肯定不会惹麻烦的。于是两人高高兴兴地把这只受伤的天鹅带回家,煮熟吃了。后来他俩吃天鹅肉的事被动物管理部门知道了。
你知道他们的行为有什么后果吗?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依照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说,一点贪心也不能有啊!
我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我们每个公民都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也应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遵纪守法是每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应该做到的。我们未成年益受国家和社会的特殊保护,我们应热爱我们的国家,珍惜我们应有的权利。 安全法制个人事迹2
在我们的生活中,法律是不可缺少的。因为有了它,社会才会安定;有了它,我们的家园才会和谐;有了它,坏人才会得到应有的惩罚。总而言之,法律是人民安全的保障,是每个人都应该遵守的规范。
我经常去书店看一些关于法律的书籍,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我对法律有了逐步的认知,法制观念也由此提高。我懂得了在法律范围内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也不能做。假如我们都是法盲,也许在触犯法律后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就必定是严重的,据统计,在各类犯罪人员中,不知道什么是违法行为或不懂法的人数占总数的一半以上。
我曾经就看过这样一个故事:
有一个年轻人去公园游玩,可是由于他的到来却让2、3只珍贵的狗熊惨遭厄运。到底是什么情况呢?这个年轻人每次去公园的时候都会带一些化学的物质,而这些化学的物质却恰恰让狗熊导致死亡。终于有一次他被警方逮住了。
警方问他:“你为什么要杀死那些狗熊,难道你不知道这些动物很珍贵吗?”
年轻人答到:“我喜欢它们还来不及呢,怎么会杀死它们呢!” 警方很疑惑:“那你为什么要带化学物质去杀死他们呢?”
年轻人回答:“我只是想知道那些化学物质对狗熊会不会引起伤害,可是哪里知道……”
警方更加疑惑了:“那你事前就不知道这样做是犯法的吗?”
年轻人低下了脑袋:“犯法?唉!如果我知道的话我就不会这样做了。我的前程啊!唉……”看看,这是一个多么年轻的小伙子啊!就是因为对法律一无所知,才会犯下如此的滔天巨祸,才会断送了自己的前程,由此可见,不懂得法律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啊!
就是因为它的重要,所以才更要守法。俗语曾经说过:“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是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
其实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即便是很小的事情都会用到法律。例如:在马路上靠右行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在十字路口听从交警的指挥……这些虽然都是一些不起眼的事情,但是却都与法律有关系,这就证明法律一直都在我们身边,只是我们没有深入地思考这些问题而已。作为中学生,我们虽然对法律的理解不够深刻,但是起码我们知道,在学校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做一名遵纪守法,热爱学习的好孩子。 安全法制个人事迹3
不错,人人都崇尚自由,每个人也都非常希望自己有极大的自由权力。那当然,我也希望自己这样。没有人像一样着我,可以随心所欲的上网玩游戏,想玩多久就玩多久,尽情的睡大觉,毫无顾忌的吃大人们称之为“垃圾”的食品……呵呵,这生活,怎一美字了得!现实不可能是这样,我只能在这个范围内想象一下了。至于别的,啊?那可不行啊!阴森的铁窗把我从美梦中唤醒。
21世纪是个法治社会。俗话说得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人人都认为自己应该拥有绝对的自由,而且要有自己来决定自己的权利,那我们的社会会是什么样子呢?我们还会有平静祥和的校园吗?闲暇时间我们还敢和小伙伴们远离家长的视线自在的游戏吗?甚至,天黑了,我们还敢到楼下散步吗?好可怕,不敢再想了。
写到这里,我想起了一件事。我在练字时姥爷曾提醒我注意“手法”,
妹妹学习吹笛子时姥姥提醒她注意“指法”,就是奶奶扭秧歌锻炼身体还要注意“身法”。为什么那么多事情都离不开这个“法”字呢?“法”究竟是什么?我感觉“法”就是悬崖峭壁边坚实的护栏,护栏里面是可以放心行走的人行道,而外面则是深不可测的万丈深渊,这道护栏就是生与死的分界线! 常听大人们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些话。一个社会,一个国家,甚至一个学校,如果没有法律、规定,肯定会成为一盘散沙。2004年9月1日,新的《小学生守则》、《小学生行为规范》一共30条。这个不仅要每人记牢,更要每个同学都认真做好《守则》和《规范》中的每一条,用它来规范我们的行为。只要我们把《守则》和《规范》牢记在心,溶入生活之中,所有的青少年都会是“五好少年”。 写到这里你明白了吗?自由固然重要,可是为了让我们自由的生活更美好,还是请大家把自己约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中吧,小小的放纵也许只会换来老师或爸妈的一顿“电闪雷鸣,狂风暴雨”。如果是触犯了法律呢?会不会就像是翻到了护栏外面一样呢?那后果可就……
我爱这个法治社会,同时我更会注意自己在日常生活中积累法律知识,它固然是约束着我,但是它更是我的保护神。亲爱的同学们,你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