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叶轮给粉机检修及质量标准
6.3.1 拆卸清理各部件
6.3.1.1 拆下的零件应按顺序排列整齐不得乱放。
6.3.1.2 销钉应光滑完整,不得有卡伤或弯曲。
6.3.1.3 叶轮与外套间隙为0.5~1mm。
6.3.1.4 齿轮的磨损量超过2mm时应更换,齿面应光滑完整,不允许有凹凸不来的现象。
6.3.1.5 两齿轮的顶隙为1.25~1.50mm,其沿长度方向接触不少于齿全长75%。
6.3.1.6 蜗杆的弯曲度不许超过0.05mm,其磨损量不许超过3mm。
6.3.1.7 主轴表面光滑完整不得有毛刺,其弯曲全长不许超过0.1mm,圆锥度和椭圆度均不得超过0.05mm。
6.3.1.8 主轴与套瓦的间隙为0.1~0.55mm,推力间隙为0.2mm。
6.3.1.9 滚珠轴承与外壳的配合不得松动,内套与轴的配合紧为0.01~0.02mm。
6.3.1.10 外壳应完整不许有裂纹及残缺等现象。
6.3.1.11 轴的密封填料应用细毛毡剪成斜口成45°角,每层对口应错开90°并涂上适当的黄干油。
6.3.1.12 键及键槽光滑完整,上部间隙为0.3~0.4mm,两侧为滑动配合。
6.3.2 组装减速机及叶轮
6.3.2.1 减速机的法兰结合处应严密,运行中不许漏油。
6.3.2.2 滚珠轴承间隙为0.01~0.15mm。
6.3.2.3 对轮与轴的配合紧力为0.01~0.02mm。
6.3.2.4 叶轮外径与外套的配合间隙为0.5~1mm。
6.3.2.5 立轴与叶轮及搅拌器的配合间隙为0.3~-0.5mm。
6.3.2.6 叶轮与上、下层隔板间隙为0.5~1.0mm。
6.3.2.7 搅拌器与隔板间隔为0.5~2.0mm,与外壳间隙为1~2mm。
6.3.2.8 平头螺丝不得突出,高于隔板。
6.3.2.9 下粉管的法兰缝隙四周一样,不得把偏。
6.3.2.10 油位计应明亮,油位线的刻度正确,不许超过±5mm。
6.3.2.11 新添的油必须有化验合格证。
6.3.2.12 路应畅通,各部的丝扣应完好。
6.3.3 挡板修理
6.3.3.1 挡板不应有变形现象,挡板与外壳间隙不超过5mm。
6.3.3.2 扇形蜗轮与蜗杆的磨损量超过2mm时应更换,并且不许有毛刺及裂纹现象。
6.3.3.3 挡板操作应灵活。
6.3.4 对轮找正
6.3.4.1 胶木销式对轮其凹处与胶木销顶面间隙为0.2~0.3mm,凹边不得有塌边及歪斜等现象,磨损超过2mm时应更换。
6.3.4.2 对轮与轴的配合紧力为0.01~0.02mm,找正误差最大不超过0.1mm。
6.3.5 试运
6.3.5.1 减速机法兰及轴封不漏油。
6.3.5.2 各动静部件没有摩擦及冲击声。
6.3.5.3 电机电流稳定,振动不超过0.03mm。
6.3.5.4 轴承温度不超过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