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温辐射地面采暖工程施工合同
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及《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条例》,甲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承包范围: 室内低温地板辐射采暖工程; 四、材 料:
1、管 材: 牌 管
2、绝热层: 密度为 kg/立方米苯板(普通型、厚度为20mm) 3、分集水器: 牌 DN25、 ;
五、工程工期:以甲方正式通知乙方进场施工起 日内应全
部完工(甲方或建设单位原因造成拖期除外)。 六、质量等级要求:质量等级:优良;
质量要求:1、当甲方热媒温度达到50℃-60℃时,系统供回水压力差不低于0.03Mpa条件下,乙方保证甲方室内温度达到18℃以上;
2、分集水器及其他地面系统免费调试、维护、保修两
个采暖期,从打压试验交付下道工序开始至保修期结束期间,凡由于材料和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维修、返修的,其工料费用由乙方承担;凡由于乙方以外的人为因素造成维修、返修的,其工料费用由甲方承担;两个采暖期过后非质量原因出现的维修,乙方仅收取工本费。
七、施工单价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此价格从分集水器开
始(含分集水器)以后的保温层、隔热层、热管路铺设、辅助材料、压力检测、人工费、 、管理费、不含其他费用的
每平方米包干单价(不含税)。
八、结算依据:以设计院提供的蓝图(电子版)为依据, 以室
内实铺面积为准。
第二条 图 纸:
由甲方提供施工蓝图包括电子版,应在开工前10日内交付
乙方;
第三条 甲方责任
一、负责提供乙方在施工现场的临时库房、临时休息室及施工过
程的垂直运输、临时用水、电等及其配合协调工作;
二、施工前保证施工作业面达到施工标准(地面找平层完或将地
面清理干净,玻璃或窗框安装完);
三、对乙方的施工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管理;
四、开工前一周将审查同意的设计方案交与乙方,并组织会同相关部门单位
进行图纸会审;甲方提供水源、电源; 五、甲方提供垂直运输使用设备。
六、成品保护的要求:由甲方负责已完工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 七、甲方承担相应复试检验、检测费用。
第四条 乙方责任
一、保证本工程能达到按图施工,质量运行可靠、维修方便的目的;
二、提供施工方案,组织方案实施; 三、提供竣工验收资料三份;
四、向甲方提供进场人员名单及设备清单;
五、施工保护工作要求: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所有防护工作并自
行安排管理六、施工现场整洁卫生的要求:保持施工现场工整干净,文明施工。
第五条 检验和返工
一、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返工,乙方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施工
完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二、甲方对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存在的各种质量及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有权提 出整改意见,乙方必须服从;
三、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返工,由甲方自行负责整改,顺延工期,并承担经济责任。
第六条 隐蔽工程、中间验收
隐蔽工程部分必须经建设单位负责人员验收签字后方可进
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七条 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会同相关方面进行验收,合格后在验收单上签字盖章。
2、工程结束后三日内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交工程存档资料; 3、检验标准按照a、《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质量验收规
范》(GBT50242-2002),b、《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范》 (JGJ42-2004),c、PE-RT管道安装技术规范。 第九条 工程造价、付款方式
一、本合同施工面积:室内实铺面积,暂定
二、工程总造价(暂定): 元整(¥ 元); 三、付款方式:
1、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首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即:¥ 元;
2、 乙方每完成50%后,甲方付给乙方总价款30% ;即:¥ 元;
2、工程全部完工试压合格,甲方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95%;即:¥ 元;
3、工程完工三天内乙方将工程档案资料交甲方验收后,甲方付
至乙方总价款的100%工程款(含以上每次付款)。
第十条 设计变更
由甲方相关负责人签字后生效,但必须在施工前三天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除承担本总造价的3%的违约金
外,还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争 议
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决。协商不成时,可向
工程所在地的人民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 其 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盖章): 负 责 人:
乙 方(盖章):
负 责 人:
签定日期:
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