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协议书
甲方:
授权代表:
通讯地址:
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的公司全称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丙方:向金融机构借款的项目公司全称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鉴于:
1、为位于 的 项目(下称“该项目”)的开发建设,丙方于 年 月 日与 (下称“贷款人”)签署了编号为 的《 》(下称“借款合同”),由丙方向贷款人申请了人民币 元(大写: 元)的借款,借款利率为 。
2、为保证丙方能够按期足额偿还借款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甲方于 年 月
日签署/出具了编号为 的《 》(本文统称“担保合同”,详见本协议附件一),由甲方为丙方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3、乙方作为丙方的股东之一,应丙方请求,同意向甲方支付年化利率 %的担保费,总担保费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 元),担保费的收取方式为 ,收取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 同时乙方以连带保证担保的方式,向甲方提供反担保。
各方经友好协商一致,本着诚实信用、公平自愿的原则,特签署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保证范围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承担反担保保证责任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项下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损害赔偿金、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等全部费用、甲方履行担保合同项下担保义务和承担担保责任而支出的律师费等全部费用的 %。
二、保证方式
乙方应对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保证范围内的债务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不管是否有其他第三方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提供担保的,甲方均可直接要求乙方依照本协议约定在其反担保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乙方无权提出任何异议。
三、保证期间
乙方承担反担保保证责任的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或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反担保保证责任之日止。
四、权利义务
4.1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承担反担保保证责任所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公告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给甲方。
4.2甲、乙、丙三方一致确认同意:只要甲方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为甲方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了连带保证责任,且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在本协议第一条约定范围内,则乙方承诺在甲方向其发出还款通知之日起3日内,无条件按照甲方书面通知文件中载明的金额和收款账户向甲方偿还相应款项,否则,甲方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措施,直至乙方清偿完毕为止:
4.2.1要求丙方按照甲方书面通知中载明的金额,将乙方的待分配利润直接拨付至甲方指定账户,作为偿还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对甲方的所有欠款,丙方对此没有任何异议,并自愿无条件配合;若乙方的待分配利润不足以偿还的,则乙方仍应另行予以补足。
4.2.2甲方有权通过公众媒体、网站公告、诉讼、仲裁等公开或非公开方式向乙方进行催收。
4.3只要发生下列任一情形,乙方(乙方为法人情形)应在下列情形发生之日起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4.3.1 乙方经营活动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4.3.2 乙方卷入重大(涉案标的200万以上视为“重大”)诉讼或仲裁、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其他法律纠纷;
4.3.3 发生主营业务范围变更,法定代表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重大人事变动,公司章程修改以及重大内部组织架构调整;
4.3.4 发生与乙方或乙方的法定代表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索赔事件;
4.3.5 发生停业停产、被吊销或注销营业执照、解散、申请破产等情形;
4.3.6 其他可能严重影响乙方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的情形。
4.4 乙方(乙方为法人情形)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前,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如实提交有关资料。经甲方审查后认为不影响本协议项下债权的实现并且书面同意后,乙方才可付诸实施:
4.4.1 乙方实行承包、租赁、联营等;
4.4.2 乙方实行股份制改造、合并、分立等;
4.4.3 乙方以任何形式减少注册资本、改组或重组、改制、进行产权或股权转让、重大产权或股权变动和资产、债权、债务转让等事项;
4.4.4 转让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
4.4.5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为其他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4.5 不管借款合同以及担保合同内容是否发生变更,乙方承诺仍按照本协议项下约定的保证范围向甲方承担反担保保证责任。
4.6 若甲方将其在担保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其他任何第三方的,甲方无须事先征得乙方同意,但乙方仍须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保证范围,向受让甲方权利义务的第三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承担反担保保证责任。
4.7 乙、丙双方保证与甲方签署本协议不违反各自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和/或董事会决议,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不利法律后果均由乙、丙方自行承担,双方均不得以此为由对抗本协议项下责任的承担。
五、违约责任
5.1 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未按甲方书面通知方式向甲方承担反担保保证责任及支付其他一切应付款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须按应付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清偿完毕之日止。
5.2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第3款和第4款约定的,无论甲方是否已经履行担保合同项下担保义务,甲方有权立即要求乙方先行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提存乙方应付的担保金额,造成的不利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借款合同项下债务清偿完毕且甲方未承担担保合同项下担保责任的,借款合同项下债务清偿完毕之日起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无息返还预提存的担保金额。
六、合同解除
未经各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通知与送达
各方因履行本协议项下事宜,须书面通知其他方的,应按本协议写明的各方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送达。任何一方若有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否则,因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擅自变更方承担。
八、争议解决
8.1 本协议的订立、解释、修订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
8.2 甲乙丙三方因履行本协议项下事宜发生争议的,在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各方均同意按照担保合同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九、其他事项
9.1 本合同项下的货币币种均指人民币。
9.2 本协议的效力是于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无论任何情况,只要甲方履行或被要求履行担保合同项下义务和担保责任,乙方同意无条件按本协议的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9.3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 其他特殊约定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反担保协议书》盖章页)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担保债权
第二条 担保形式
乙方根据本合同以抵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担保。
第三条 债务履行期限
第四条 抵押财产
乙方以下述财产向甲方提供抵押(略)
第五条 保证
乙方就下述事项向甲方作出保证:
第六条 担保范围
第七条 抵押登记
乙方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登记;若本合同由于乙方未即时、有效办理抵押登记而无法生效,则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 甲方权利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债权人及抵押权人,享有如下权利:
(4)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乙方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扣押的,甲方有权自扣押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及法定孳息;
(5)甲方有权就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的现实状况及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和了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应文件、报表和作出相关陈述;
(6)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就本合同项下之抵押物为除本合同项下之债务以外的任何债务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在抵押期间转让本合同项下之抵押物;
(7)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转让抵押物时,若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应担保或要求乙方以其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提前清偿债务;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银行:
一、本反担保函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函。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如受益人按保函及合同有关规定要求你行履行保函义务,而_________公司无力履行对外付款责任时,你行不必事先征得我单位同意即可委托我单位开户行从我单位的外汇账户或外汇额度账户及人民币账户中扣收全部对外赔付的金额和费用。
二、如我单位因故未能及时按上述要求办理,请求你行垫付资金,你行可按一年期外汇贷款利率计收自你行付款日起至我单位归还该款日止的外汇利息及有关费用。如超过半年,愿按逾期加罚息50%。
三、本保函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至你行解除担保责任时止失效。
保证人(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抵押物乙方提供的抵押车辆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抵押物的抵押价值该抵押车辆账面价值为___________元,评估值为_____________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其保险到期的,乙方应在保险到期前_______日内到当地保险机构续保,保险受益人为甲方。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项目如下:1、机动车辆损失险;2、机动车辆强制险;3机动车辆座位险;4、第三者责任险;5、盗抢险;6、自燃险。
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致使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
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7、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车辆,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任何行为。
9、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10、乙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享有所有权。
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车辆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车辆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第七条抵押权的实现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__________天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通知
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管辖。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一、我方同意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的全部条款;我方保证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担保契约的全部义务;对甲方在担保契约项下的一切应付款项,包括贵行按保函规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垫付利息和费用,我们保证承担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约规定履行支付义务,贵行即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和处理抵押品,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你行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10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甲方所欠款项,以担保契约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贵行,其中垫付利息额计算至本担保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作为付款凭据,对本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如果本担保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连带保证责任,由此造成对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经济损失概由本担保人承担;同时,你行有权从本保证人存款账户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项及延付利息,本担保人保证不提出任何异议和抗辩。
四、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项下义务,而贵行以贷款方式间接履行担保责任,我们保证无条件对该贷款按贵行规定格式另行出具担保书。
五、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担保人,本保证书第1、2、3条规定的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保证书继续有效。
1.本保证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的名称、地址、合资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乙方合并、分立、停止、撤销、解散、破产等;
2.贵行延缓行使担保契约项下的任何权利,或对“应付款项”的偿付给予任何宽限;
3.保函项下权利被让与或转让;
4.保函有效期应甲乙双方要求予以延展;
5.担保契约的任何修改和补充。
六、如果保函金额发生更改,本担保书的担保责任不变,仍按最高不超过原保函金额承担本担保责任。
七、在上述“应付款项”全部得到清偿之前,本担保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担保书项下义务而获得的任何索偿权。如果甲方向本担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经贵行书面同意,本担保人也不应行使抵押项下的权利;如果经贵行同意处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项保证首先用于向你行偿付上述“应付款项”。
八、本担保人将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关的财务报表,并将第五条第1款中本担保人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贵行。
九、本担保书自开立之日起生效,直至贵行在上述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完全解除或担保契约项下应付款项全部得到清偿之日失效。
十、在履行本担保书的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解决时,将向贵行所在地提起诉讼。本担保书正本一式_________份,贵行执_________份,甲方及本担保人各执_________份。
担保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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