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以下称买方)
乙方(供应商):南昌 公司
今甲方向乙方采购一批电脑,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合同如下:
一、采购产品名称、价格和要求
1、甲方向乙方定购教学电脑一批,(电脑设备配置单详见本合同)共计1000台,单价为:2600元;总金额(大写):贰佰陆拾万元整。另外,电脑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2、其配置标准见下表:
3、定货、交货时间与地点
定货日期为本合同签订之日,即 年 月 日。
交货日期: 年 月 日前。
交货地点: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电脑室。
二、产品的验收、售后服务及质保
1、验收时间:乙方必须提前五个工作日向甲方发出收货通知,乙方必须于甲方提出验收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甲方验收合格后应当向乙方出具验收报告。
2、验收方式:电脑的验收分为数量验收和质量验收,由甲方和乙方的技术人员共同完成。数量检验和质量检验的地点为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电脑室,期限为甲方提出验收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
乙方向甲方说明电脑的配置,核对电脑配件品牌、型号和编号,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保证商品符合产品使用说明明示的配置和产品的质量状况,经甲方确认,当面向甲方交验商品,并介绍产品的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以及三包方式,明示三包有效期,提供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产品(选配件)合格证和使用说明。
3、质保规定:
(1)乙方对其所配置的电脑产品各选配件,按生产商提供的质保期为准,向甲方提供质保服务。
(2)整机三包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在一周内维护、修理,并保证修理后的商品能正常使用30天以上,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内出现故障,乙方负责在 日内修理或更换新的主要部件(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3)自售出之日起7天内,售出的计算机整机或配件出现性能故障时,甲方可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甲方要求退货时,乙方负责为甲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4)自售出之日起第 日至第 日内,无论哪一台售出的计算机整机或配件出现性能故障时,甲方可选择换货或修理。甲方要求换货时,乙方负责 日内为甲方调换新的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停产时,负责调换新的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部件差价由乙方负担。
三、货款结算
1、合同签署后,甲方应向乙方交定金(货款的百分之三十)人民币柒拾捌万整;
2、乙方将电脑备齐后,运送并安装到指定地点,由甲方清点验收,验收完毕后甲方将剩余货款壹佰捌拾贰万元整于交货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付给乙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和乙方应充分协商,制定本合同约定的机器配置,配置以双方都同意为准。在配置确定后,若有任何调整意向,应及时向乙方说明。如果甲方已经定货或者预付定金,则由甲方承担损失。
2、甲方有对电脑设备的采购建议和调整的权利,并有对乙方的工作的监督权。
3、甲方有按时交付货款的义务,如甲方因未及时交付货款导致的商品交付延期或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此外,甲方应提前支付货款的百分之三十,即人民币柒拾捌万整,并于 年 月十 日前支付。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按照配置单向甲方供货。如出现定制的配件型号无货或数量不齐时,则应及时向甲方说明协商调整,如因乙方单方面问题而出现有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2、乙方负责电脑的运输、安装、调试和维修期内的维修工作,负责提供电脑的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3、乙方有在合同规定的售后服务时间内为甲方提供服务。
4、如果因为乙方的原因给甲方带来损失,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律及有关规章规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双方无条件服从鉴定的结论。
2、本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提起诉讼。
七、附则
1、本合同的附件,作为合同正式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执行日期:自双方签字盖章日起。
采购单位(盖章):
供应单位(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诚实信用、互惠互利、长期共赢的基础上,甲方与乙方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产品
图片规 格数量(套)含税(RMB元)总金额
(RMB元)
注:此价格为含税价。
二、合同价款、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本合同总价为¥ 元。
2、付款方式:预付订金 %; 元,发货前支付尾款 %; 元,留总货款 %; 元货货后两个月内付清余款,如违约买方将每日支付预留款 %的违约金。
三、交货时间
1、预计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广西桂科技有限公司
3、运输方式: ,运费由 承担。
4、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 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如货物在送达甲方指定地点时有损毁或其它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拒收(并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包装方式: 。
5、如发货地点或收货人发生变更,甲方需提前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加短信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交货,由此造成的交货延迟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货物所有权自甲方货款全部付清时起转移,在甲方没有完全履行支付货款义务前,该货物仍属于乙方所有。
四、产品安装及细则
1、甲方负责产品安装,必须按乙方所提供的安装说明进行规范安装,如未规范安装由此带来的产品质量及售后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2、甲方如需乙方提供技术指导,乙方可派技术人员,费用由甲方承担,标准为 元/人/天,交通费实报实销;
五、质保细则
1、所售产品在无人为损坏情况下质保 年(质保期参照产品明细表),质保期内所产生的材料和人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2、若因甲方人为损坏及质保期外的售后:材料部分按乙方成本价予以核算收取费用;乙方按 元/人/天收取人工费,交通费实报实销。
六、违约责任
买方:违约拒收,偿付退货部分货款总值 %的违约金。不可抗力除外。
卖方:不能按时交货的,每天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 %的违约金。不可抗力除外。
七、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的修改:任何对本合同条款的变更、修改均须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书。变更后的内容与本合同(被修改部分除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实物可能与合同上的图片存在一定的色差属于正常情况,不影响产品的使用及寿命,不属于产品质量问题。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所属附件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其他未尽事宜或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依法提起诉讼。
6:本次合同价款含 %,博能公司付完余款 %到账日当天江苏开具。邮寄给博能公司。
甲方:桂林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地址:广西工业园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日期: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 年 月 日南宁市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对本项目的投标,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 采购内容
1.1 服务名称:详见合同附件中投标报价表
1.2 数量:详见合同附件中投标报价表
1.2 技术参数:详见合同附件中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
2. 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 元)。(详见投标报价表)
3. 提交服务成果时间和地点
3.1 提交服务成果时间:
3.2 提交服务成果地点:
3.3 乙方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响应条款向甲方提供服务。
4. 履约保证金
4.1 乙方交纳(大写)人民币 (¥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4.2 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5. 产权
5.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5.2 乙方保证所交付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付服务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10.3项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违约金还应负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6. 技术资料
6.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提交服务成果所必需的有关数据、资料等。
6.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7. 验收
7.1 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
7.2 乙方在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后,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依据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等组织验收,验收完毕后作出书面验收报告。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
7.3 对复杂的服务,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8. 合同款支付
8.1 付款方式:
8.2 支付合同款时,由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南宁市财政局提交《南宁市采购履约验收证明和资金支付申请表》等完整且合格的支付申请材料;南宁市财政局按财政国库直接支付程序将款项直接支付给供应商。
8.3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并延期支付合同款。
9. 售后服务要求
9.1 乙方提供服务的质量保证期为: (自提交服务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9.2 质量保证金为(大写)人民币 (¥ 元)。(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按合同约定所提交的服务验收合格后自行转为质保金。)
9.3 在本合同第9.1项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约定的,待质保期满后由甲方将质量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9.4 在本合同第9.1项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9.5 其他售后服务要求:按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内容执行。
10. 违约责任
10.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服务费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0.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或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3 乙方逾期交付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提供服务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服务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1.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1.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1.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1.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2. 诉讼
12.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广西南宁市。
13. 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3.2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市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南宁市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3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中标通知书;
(2)履约保证金交纳证明;
(3)招标文件服务需求一览表;
(4)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5)投标函、投标报价表;
(6)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商务条款偏离表、售后服务承诺书;
(7)中标供应商澄清函。
13.4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3.5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地点:广西南宁市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采购合同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采购人(甲方)
供 应 商(乙方)
签订合同地点:
签订合同时间:
合同使用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
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条款和成交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合 同 书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安保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原则,就 服务事宜充分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履行。
第一条 甲方聘请乙方为 使用人提供管理服务。
第二条 服务区域基本情况如下:
建筑面积 ㎡,占地面积 ;具体管理范围及构成细目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的相关内容。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 ;
(二) ;
(三)具体服务内容包含招标文件的《招标项目采购需求》、竞标文件的《服务方案》和乙方的所有承诺服务内容;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标准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要求及乙方在竞标文件中的承诺执行。
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第五条 合同金额: (¥ ),服务期: 。
付款方式为:从签订合同之日起按季度支付。
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审定乙方管理服务方案和工作计划,听取乙方管理情况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二)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七条乙方权利义务
(一)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和工作计划,全面履行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成交供应商应履行的义务和乙方在竞标文件承诺的所有内容,每月向甲方通报一次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
(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尽管理责任导致损坏、损失的,应按责任比例相应承担费用;
(二)甲方违法、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个月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乙方违法、违约,不履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竞标承诺和约定服务的,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和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规定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三)任何一方违约解除合同或因违约被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共为三个月的物业管理费总和的违约金;
(四)双方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
第九条双方在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合同事先约定的条款,向南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条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按时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的根本目的不能实现时,一方可解除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本合同附件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凡本合同及附件未规定的事宜以及合同词语,均以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方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广西区财政厅采购监督管理处、广西壮族自治区采购中心各一份,甲乙双方各贰份。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广西区财政厅采购监督管理处备案。
甲方(章)
年 月 日乙方(章)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经办人:
年 月 日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有关条列规定,经供需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确定供方为需方设备供应商,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肆万叁仟玖佰叁拾伍元整(小写¥:43935.00元),该款项包括本合同所含的产品货款、运输费用,该款项为需方应付给供方的全部费用。
三、技术要求:
产品质量按原厂正品标准。
四、供方的责任:
供方负责所供产品为原厂正品;以及符合需方的要求;供方保证所供产品均为未经使用过的全新产品,其质量、规格、型号、技术指标、参数、功能、质量标准、性能与本合同中所描述一致。
五、需方的责任:人民币:(小写¥:¥:43935.00元)。
六、保修及维修:
1:乙方对合同中设备具体保修条款依据设备中设备厂商提供的保修条款为准,并按厂商承诺标准执行。
2:台式机及笔记本质保三年。打印机质保一年。
3:人为因素、自然因素造成的硬件烧坏不在质保范围之内。
4:三年质保为三年免费质保;
5:保换期内应更换新品;更换新品不得低于原产品性能。
6:供方对所售电脑整机产品提供软件六个月,硬件一年上门服务。 7:超过质保期的产品,乙方有权利和甲方协调解决。
七、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因本合同履行而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壹方均可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八、交货时间、地点:
交货时间 供方收到甲方所支付定金之日起七日内供方将货物送至需方指定地点。
九、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需方支付给供方货物定金壹万元(¥10000.00) 供方根据交货时间按供货清单供货,供方在货物送至需方所在地。需方接收全部货物后一个月付清合同余款叁万叁仟玖佰叁拾伍元整(¥33935.00)。无论任何付款方式,供方没有收到全部货款的情况下,货物的所有权仍归供方所有。
十、供方违约责任:
供方如不按期交货,每天支付合同总额的5‰缴付罚款,罚款总值不超过合同总金额1% 若超过交货期五天仍未交货者,需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违约金。需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支付本合同总价款为肆万叁仟玖佰叁拾伍元整
十一、需方违约责任:
1、需方如未按本合同的规定支付款项,应向供方支付违约金,每天支付合同总额的1‰缴付罚款,罚款总值不超过合同总金额1%
2、由于此批货物是供方专为需方而准备的,由于需方的原因中途退货,应向供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5%的违约金。
十二、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台风、战争和其它双方都认为的不可抗力原因而无法按期履行合同,则合同执行的时间由于上述事件的发生作相应延期。
十三、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供、需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章后即行生效,合同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为便于运作,可采用传真方式签定合同,故签章后的合同传真件被认为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需方向用户销售本合同产品后,供方除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外,所有因本产品发生的经济纠纷,除因设备本身质量问题引起的均与供方无关,应由需方与用户自行解决,供方一概不承担法律责任。
供 方委托代表: 签订日期:
需 方委托代表:(签名) 签订日期:
第一条 为节约行政成本,不断规范全局办公电脑及耗材的购买和使用,以购、管、用“三分离”为原则制定以下制度。
第二条 电脑设备及耗材的采购原则上采用招标集中采购和应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以招标集中采购为主。
第三条 局成立招标集中采购小组(以下简称采购小组),牵头单位为办公室,成员单位为纪检监察室、财务科、信息中心、工会。
第四条 组织招标由采购小组事先确定邀标单位,邀标单位不得少于5家。
第五条 信息中心根据库存和需求状况编制招标采购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批。
第六条 招标须按批准的采购计划发标,耗材招标每半年组织一次。招标时可随机指定或抽定除采购小组成员单位以外的一名科室负责人或成员参加,提高透明度。
第七条 采购小组按照招标确定的中标单位和价格组织采购,一次性到位。
第 遇有未列入集中采购计划但需采购的情形,按以下程序操作:首先由使用部门向信息中心提出,信息中心确认后向办公室提交所需清单,办公室根据申请提请分管领导审批后由采购小组进行采购。
第九条 电脑及耗材的保管、发放部门为办公室。入库由办公室指定人员验收入库,信息中心指派一人参与验收并签字。如发现中标单位所发标的与中标合同不符,应当采取拒收措施。
第十条 财务部门凭借完整的招标合同、采购计划、验收入库单核报付款。
第十一条 使用部门需领取电脑设备和耗材时,由使用部门填写制式申请单,送信息中心确认并签字后,到办公室领取。领用的物品除纸张、墨粉、色带外,其他可修复物品或有形已耗品需实行以旧换新,登记入库。
第十二条 信息中心负责全局电脑设备及耗材的换装维护工作,确保及时到位。
第十三条 每年的12月下旬,办公室牵头,局采购小组对库存新旧物资进行盘点,帐物相符后,废旧物品列清单报分管批准后进行处置。
第十四条 该制度从发文之日起试行。
20xx年二月二十八日 办公用品领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更好的控制办公消耗成本,规范集团总部办公用品的发放、领用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耐用办公用品的领用:
1、耐用办公用品包括:电话、计算器、订书机、文件栏、文件夹、笔筒、打孔机、剪刀、戒纸刀、直尺、起钉器。
2、耐用办公用品已于员工入职时按标准发放,原则上不再增补,若破损、残旧需更换的必须以旧换新。
第三条 易耗办公用品的领用:
1、易耗办公用品分为两部分:部门所需用品和个人所需用品。
2、部门所需用品包括:传真纸、复(写)印纸、打印纸、墨盒、碳粉、硒鼓、光盘、墨水、装订夹、白板笔。
3、个人所需用品包括:签字笔(芯)、圆珠笔(芯)、铅笔、笔记本、双面胶、透明胶、胶水、钉书针、回形针、橡皮擦、涂改液、信笺纸。
4、部门常用易耗办公用品月用量标准见附表。此标准为暂定数,可依据每月平均用量进行合理调整。
5、每月22日前,由各部门将次月《易耗办公用品需求计划表》填好(常用易耗办公用品不得超过每月用量标准),经部门经理初核,中心总监或副总复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后交采购部统一采购。
6、发放时间:每月1-2号(如遇假期,顺延)。其余时间一般不予办理办公用品的领用手续。
7、领用方法:由各部门文员按发放日期统一到办公用品仓申领,填写《领料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后交仓管员按《易耗办公用品需求计划表》发放,若部门领用超出需求计划的,须经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后方可发放。
8、部分办公用品(油性笔、水彩笔、签字笔、白板笔、圆珠笔芯、圆珠笔、涂改液、各种电脑墨盒)实行以旧换新原则,传真纸领用时须以中间纸交换。
9、电脑耗材品(鼠标、墨盒、打印墨水碳粉、硒鼓等)由总经办电脑部经理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后方可领用,申领时须依旧换新。
10、本着节约与自愿的原则,可不领用或少领用的应尽量不领用或少领用。文秘部落对于节俭成效突出的员工,公司将予以表扬。
第四条:未列入耐用及易耗办公用品的其它物品的申领,按集团相关制度执行。
第五条:本规定自签发之日起执行,以往如有与此制度相抵触者,以此为准。
附件:1、常用易耗办公用品月用量标准
2、《部门办公用品需求计划表》
附件1:常用易耗办公用品月用量标准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办公文具分为消耗品,管理消耗品及管理品三种.
1.消耗品:铅笔,刀片,胶水,胶带,大头针,图钉,笔记本,复写纸,卷宗,标签,便条纸,信纸,橡皮擦,夹子等.
2.管理消耗品:签字笔,荧光笔,修正液,电池,直线纸等.
3.管理品:剪刀,美工刀,钉书机,打孔机,钢笔,打码机,姓名章,日期章,日期戳,计算机,印泥等.
第二条 文具用品分为个人领用与部门领用两种.个人领用指个人使用保管的用品,如圆珠笔,橡皮擦,直尺等.部门领用指本部门共同使用的用品,如打孔机,钉书
第三条 消耗品可依据历史记录(如以过去半年耗用平均数),经验法则(估计消耗时间)设定领用管理基准(如圆珠笔每月每人发放一支),并可随部门或人员的工作状况调整发放时间.
第四条 消耗品应限定人员使用,自第三次发放起,必须以旧品替换新品,但纯消耗品(如直线纸)不在此限.
第五条 管理品移交时如有故障或损坏,应以旧换新,如遗失应由个人或部门赔偿,自购.
第六条 办公用品的申请应于每月25日由各部门提出
第条 各部门设立
第七条 办公用品严禁带回家私用.
第 办公用品一般由管理部向批发商采购,其中必需品,采购不易或耗用量大的物品,应酌量库存,管理部无法采购的特殊办公用品,可以经管理部同意并授权各部门自行采购.
第九条 新进人员到职时由各部门提出办公用品申请单向管理部领取办公用品,并列入领用卡,人员离职时,应将剩余用品一并交管理部.
附件2:《部门办公用品需求计划表》
名称 单位 数量 自动铅笔 支 3 回纹针 盒 2 钉书机 台 1 修正液 瓶 2
甲方: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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