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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承包运输合同(4篇)

来源:化拓教育网

煤矿承包运输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_

  工程类别:__________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煤炭

  部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三、资金来源:____________

  四、承包范围、工程内容:________

  1.承包范围:___________

  2.工程内容(详见附表1-1、1-2):_________

  3.其它: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款:__________万元。

  2.合同价款的计价依据

  (1)____年以________文颁发的预算定额(统一基价);

  (2)____年以________文颁发的费用标准;

  (3)____年以________文批复的人工费单价;

  (4)____年以________地区预算价格;

  (5)其它: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办理工程永久用地的征用和施工组织设计内规定的临时用地的租用、青苗

  树木的赔偿、工程现场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

  物资料。

  2.办理建筑许可证及应由甲方办理的其它证件。

  3.____年__月__日前完成“四通一平”,即通往施工现场的水源、

  电源、通讯线路、运输道路、平整场地;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负责场外

  运输道路的维修,安排好现场排水沟流向。(“四通一平”工作如甲方无力承担时,

  可委托乙方承担。)

  4.协调地方工农关系,改善施工环境,保证水、电、路、通讯工程的正常使

  用。

  5.合同签订后__天内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设计说明书及施工图一式__份;

  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工程水文地质资料、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等)___份;_

  __天内提交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进行现场校验。

  6.组织乙方、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做好交底会审纪要,

  在会审后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7.向经办银行提交拨款依据,按时办理拨款和结算。

  8.按时参加工程的月末验收、中间验收(如双方约定也可由甲方负责组织月

  末和中间验收)、隐蔽工程验收,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

  规定,及时拨付工程价款、办理签证和竣工结算。

  9.指派_____同志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合同履行情

  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签证和受理各项报表及协商其它有关事宜,及时解决应由甲

  方解决的问题。

  实行监理的工程,甲方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行甲方的职责。甲方代表和总监理

  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前任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

  二、乙方责任

  1.负责施工区域内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凿井设施、水电管路的敷设、管

  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3.严格按照施工图说明进行文明施工,符合“环保”要求,确保工程质量,

  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4.及时向甲方提出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报告,以及向甲方提出月末

  验收和中间验收计划;提供月份施工作业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

  (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月份施工统计报表,工程事故报告等。

  5.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完整的

  竣工验收资料,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提出工程竣工决算。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双方约定的移交日期应负责保管。

  7.利用永久建筑和设备建井时,负责建筑物和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保证矿井

  移交时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凡利用永久建筑和设备所发生的维护和修理费用由乙

  方承担。

  8.指派___同志为乙方代表,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及与甲方的联系工作。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总工期为___天(日历天),自____年__月__日开工,至__

  __年__月__日竣工验收。

  二、甲方未能按约定完成“四通一平”、图纸供应不齐全不及时,供应的材料、

  设备和工程拨付不及时,以及不可抗力、外部关系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延期开工、

  中途停工和窝工,经甲方签证后,工期顺延。

  三、因乙方施工管理不善或者由乙方责任造成的工程质量返工、事故处理等导

  致延误工期时,工期不予顺延。

  四、提前或延误交工,每天按工程造价的万分之  支付提前竣工费或承担违

  约金。

  第四条 工程质量与验收

  一、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纸、说明书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

  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和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督。

  二、甲方提出井巷、土建、安装等单位工程要求达到的质量等级(见附表3)。

  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或行业的工程质量标准检验。

  三、甲方要求的“创优”工程,工程竣工后,经质量验收达到优质工程,甲方

  应按工程造价的__%支付优质工程增加费(最高不超过该工程原预算造价的2%)

  。

  四、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主要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包括由甲方供应的)必须按有关规定进

  行抽验复验,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

  2.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和工程质量监

  督站。重大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应经上级主管部门、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甲方

  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甲方和设计单位签证后实施。由此而发生的费用支出,由乙

  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五、工程验收

  1.月末验收和中间验收。由甲乙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月度验收和中间验收,

  验收合格后各方在验收证书上签字。

  2.隐蔽工程验收。乙方必须保证隐蔽工程的质量。乙方应在工程隐蔽前__

  天书面通知甲方或监理单位参加检验,双方确认工程合格后在工程验收证书上签字,

  如甲方不能如期派人参加检验,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甲方应予承认。工程隐蔽后若甲方提出复验,乙方应予同意,复验合格,工期相应

  顺延,其费用应由甲方负担;复验不合格,费用应由乙方负担,工期不予顺延。如

  乙方未通知甲方而对隐蔽工程自行验收,甲方提出复验,不论合格与否,费用由乙

  方负担,工期不予顺延。

  3.竣工验收。乙方在单位工程预计竣工前___天向甲方提出竣工报告及相

  关图纸、资料,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在__天内验收完毕。验收合格,在验收证书

  上签字,进行单位工程质量评级并认证。如验收不合格,应分清责任,限期整改,

  直至达到合格标准,所发生费用及工期由责任方负责。

  4.竣工验收后,乙方应根据有关规定备齐全部竣工资料一式___份,移交

  甲方。

  六、工程保险。乙方按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的保修办法,负责保修。保修期为:

  土建工程__年;安装工程__年(暖气工程按一个取暖期);井巷工程不实行

  保修。

  第五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价差处理

  一、由甲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数量(详见附表2)。

  二、除甲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

  三、任何一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按合同规定按时、按质、按量供应,必须附

  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检验证书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

  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

  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得应用于工程建设中,且应按指定时间远离施工现

  场,其复验费用由材料、设备供应方承担。

  四、因材料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仓库保管费)由材料供应方负责。

  五、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签证,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

  时,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时,由乙方承担费用。

  六、因材料设备供应不及时造成停工待料时,其停、窝工损失由供货责任方承

  担。

  七、本工程材料价差按_________文《煤炭建设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价

  差调整办法》中有关规定计算。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国家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规定执

  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甲方按合同总价款(或当年计划建安工作量)

  的___%支付乙方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万元。支付临时设施费___万元;

  凿井措施费___万元。

  二、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

  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扣回备

  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调整后合同总价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

  工验收后,等保修期满工程质量仍然合格,欠付的工程款连同利息一次支付给乙方。

  井巷工程办完交工验收即一次结清。

  四、工程价款的结算依据,除工程计价依据外,还应有:

  1.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

  2.设计变更文件;

  3.隐蔽工程、工程变更、岩石硬度变化、材料代用等签证;

  4.井巷涌水量实测资料及地质条件变化的实测资料;

  5.价差调整资料;

  6.其它有关工程造价增(减)的合同文书往来函件或签证。

  五、凡双方议定在本工程中采用的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民或授权部门规定的定额(或基价)、费用标准、人工、材料、设备价格等调

  整时,应相应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

  六、因甲方延期支付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乙方支付延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

  之__的滞纳金。

  七、确因甲方延期支付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停

  工窝工及其它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

  八、本合同价款的结算方式为:_____________。

  九、乙方在全部工程竣工后____日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甲方和经办银

  行审查,乙方应负责对审查中的疑问进行解释。甲方在收到文件____日内审查

  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可请求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约、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

  工前由甲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议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甲乙

  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不合理之处,双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由甲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乙方按修改或变

  更的设计进行施工。由于设计修改或变更而发生增减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

  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工程量增减变化等)由甲

  方承担,并调整合同价款,工期也做相应调整。

  三、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

  艺的合理化建议,经设计或有关技术部门审查,甲方同意后采用并实施,其节约的

  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甲方如需修改或变更设计,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变更通知书或修改

  图纸,乙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

  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乙方才予实施。

  五、施工中如发现地下埋藏的古迹、文物等障碍物,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由

  甲方报告文物管理机关处理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由此增减的工程量及费用由甲方

  负责,并相应调整工期。

  第 工程监理

  在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项目中,要认真执行煤炭部以煤基字〔1996〕第2

  54号文发布的《煤炭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甲方应向乙方正式通告监理单位及总

  监名单、监理职责、监理范围。监理单位要向乙方通告监理工程师名单及从事专业。

  乙方要配合监理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甲方、乙方及监理单位应建立有

  效的沟通渠道,按照规定的方式交换信息。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乙方违约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

  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交付使用的,乙方偿付逾期违

  约金。

  三、保修期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____日内进行修理,否

  则,甲方有权另请施工单位进行修理,因此而发生的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违约责任

  一、未能按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

  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

  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并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

  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 纠纷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煤炭部

  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调不成或调解未达成协议,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仲裁

  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可向人民起诉)。

  第十一条 施工安全

  乙方应按煤矿安全法规及有关规定做到安全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

  造成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

  知甲方代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第十二条 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__份(包括附件),甲乙方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由甲方

  报送经办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煤炭部地区工程造价管理站、质量监督站、

  监理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监(公)证的合同,送工程所在

  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监(公)证手续。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要办理鉴(公)

  证的,自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如需修改补充的,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 补充条款

  …………………………………………………………………………………………

  …………………………………………………………………………………………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煤矿承包运输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总则

  为了建设“安全、高效、优质、和谐”的阳煤集团蒲县天煜新星煤业有限公司,提高管理效率和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本着诚信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和共同发展、实现“双赢”的目标,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将甲方所属煤矿的安全生产经营承包给乙方,特签订本合同。

  第二章:承包期限、形式和指标

  2.1 承包期限:从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一年为一个承包周期,到期后甲乙双方重新测算指标后续签合同,也可实行滚动承包。

  2.2 承包形式:实行承包费用与吨煤成本和原煤产量挂钩的承包

  2.3 承包指标

  2.3.1吨煤成本承包费用:包括材料费、水电费、洗煤厂运行费、工资及各项附加费、煤矿管理费。(具体构成见附表)

  2.3.1.1材料费是指乙方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除大中修、更改、安措三类工程和掘进工程以外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的材料费用。包括:井下、地面使用的木材;锚杆、锚索、金属顶梁、单体液压支柱、金属支架、金属网等支护用品;炸药、雷管、导线等火工品;钢丝绳、钢轨、钢管、运输胶带、电缆等大型材料;机电设备备品备件;矿灯、小电机、小水泵、局扇、低压防爆开关等12中小型设备及工具;水泥、砂石等建工材料;运输车辆用油、设备用油等油脂;劳保用品;五金、工具、电料、杂品等其他材料。

  2.3.1.2水电费是指乙方在阳煤集团蒲县天煜新星煤业有限公司井上下区域所发生的一切水电暖费用支出。包括采煤、掘进、机运、机修、大中修、更改、安措、“一通三防”、污水处理、供水、物资管理、经营管理、后勤物业生活等一切与煤矿相关的水电费开支。

  2.3.1.3 洗煤厂运行费是指乙方为完成原煤洗选及储运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用于洗煤厂的人工工资及附加、水电费、材料费、管理费。

  2.3.1.4工资及各项附加费是指乙方直接生产人员、辅助生产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一切工资性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各种补津贴、劳动

  2.3.1.5 煤矿管理费是是指甲方支付给乙方的为组织安全生产所发生的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以及通讯电话费。

  2.3.2原煤产量:在承包期内乙方要确保两个综采工作面生产,完成原煤生产指标120万吨。甲方根据煤质和用煤需求情况,审定乙方上报的月度产量计划,乙方有义务执行该计划。

  2.3.3掘进进尺:在正常接续时间内,满足两个综采工作面接续所需完成的掘进工程量。一般断面煤巷平均进尺不低于150米/月、岩巷平均进尺不低于90米/月,特殊断面另行测定。甲方审定乙方上报的月度进尺计划,乙方有义务执行该计划。

  2.3.4煤质:根据实测情况,制定煤质月度考核的具体指标。甲乙双方根据此指标进行月度考核兑现。

  2.3.5 安全生产:

  2.3.5.1井下生产力争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一、二级非人身事故;

  2.3.5.2地面消灭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达到“两无两杜绝”要求。“两无”指:①无火灾事故,②无有毒有害气体(液体)泄露和无火工品丢失、爆炸事故;“两杜绝”指:①杜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②杜绝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生产责任事故。

  2.3.6质量标准化:考核年度达到国家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一级矿井标准。矿井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安监办字

  2.3.7 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待修率5﹪以下、事故率1﹪以下。具体按照国家《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执行。

  2.3.8精神文明和职工队伍建设:依法生产经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不得出现损害企业形象的违法犯罪和违规违纪等事件。

  第三章 承包范围

  3.1 承包范围

  3.1.1乙方负责阳煤集团蒲县天煜新星煤业有限公司煤炭回采、工作面设备安装回撤、巷道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原煤洗选储运、矿井水处理、矸石外运以及物业后勤管理,并对管辖范围的安全工作负直接和相应责任。甲方负责对乙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3.1.2 阳煤集团蒲县天煜新星煤业有限公司外购煤系统、地面储煤场、旁路输煤系统由甲方管理,乙方有义务配合。

  3.1.3煤质检验由甲方管理,负责原煤、商品煤的取样、制样和化验工作。若乙方对于化验结果产生疑义时,双方可以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重新化验并以第三方化验结果为准,所需化验费用由热值差距较大者承担。

  3.1.4 乙方负责洗煤厂煤矸石外运工作,甲方负责监督检查,外运费用按照实报实销的原则,甲乙双方另行结算。

  3.1.5 大中修、更改、安措工程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提出建议和方案。

  3.1.6甲方负责特储和进口备品备件的采购,负责大中修、更改、安措三类工程的物资采购,乙方负责安全生产承包责任内的物资采购(必须向甲方提供材料采购的原始)。

  3.1.7 乙方领用甲方的进口物资和特储备品备件,实行采购原价计入乙方材料承包费用的办法(构成固定资产的除外)。

  3.1.8 对于重大技术管理问题,实行乙方提报方案甲方审批或甲方提供方案乙方执行的办法。

  3.1.9 煤矿生产人员、辅助生产人员与管理人员的定编定员标准,乙方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方案执行。

  3.1.10 乙方负责矿井地面生产、生活设施和场区的管理,包括治安消防绿化工作;

  3.1.11 煤矿“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等有关证件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负责提供相关的资料。

  3.1.12 甲方负责公司对外关系的协调和处理,包括村庄搬迁、

  3.1.12.1 安全生产事故

  因乙方自身管理问题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时,由乙方为主协调解决并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和因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损失(不可抗力除外)。在事故调查和处理过程中,甲方予以配合对外关系的协调。

  3.1.12.2 乙方自身需要协调解决的地方关系。

  第四章 组织机构与人员管理

  4.1乙方为全面履行和完成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按照“高产高效”和“安全第一”的原则组建切合实际的白龙山煤矿管理机构。

  4.2乙方承诺:阳煤集团蒲县天煜新星煤业有限公司管理机构是乙方的分支机构,基于本合同所为的一切行为均已经取得乙方的充分授权,并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

  4.3乙方所属的阳煤集团蒲县天煜新星煤业有限公司管理机构的设置,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4.4乙方派驻阳煤集团蒲县天煜新星煤业有限公司管理机构的高管人员,乙方文件任命为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甲方文件则任命为矿长、副矿长和总工程师。

  4.5乙方所属的阳煤集团蒲县天煜新星煤业有限公司管理机构在接受乙方领导的同时,还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4.6由于乙方自身原因连续3个月完不成甲方审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有权建议调整乙方派驻的高管人员,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对于情况严重、直接影响到甲方不能完成全年和以后年度生产经营目标的,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承包合同,且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章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5.1.1 负责制定矿井的年度工作目标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5.1.2负责审定煤矿的月度生产计划和月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5.1.3负责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程;负责满足煤矿安全生产投入;负责对乙方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考核,不“以包代管”;对乙方违反国家规定和甲方规定的,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其限期整改。

  5.1.4 负责对乙方设备使用和保养维护情况进行监督与考核;负责定期抽查乙方物资购进与使用情况。

  5.1.5 负责制定大中修、更改和安措工程计划,并负责落实资金

  5.1.6 负责对原煤、商品煤的数量、质量及其他合同指标进行监督、检查、验收和考核。

  5.1.7 负责审定采区设计、接续回采面设计方案。

  5.1.8负责组建矿山救护队,并及时完成矿井所需的各项抢险救灾任务。

  5.1.9 负责各类设备仪器检验,并承担相应费用。

  5.1.10负责按照合同规定按期兑现、拨付乙方承包费用。

  5.1.11 有权制定针对乙方的管理办法并进行日常考核。

  5.1.12负责向乙方提供正常的安全生产所必须的生产设备设施,并享有所有权。

  5.1.13负责向乙方提供正常的安全生产所必须的生活后勤等物业设施,并享有所有权。

  5.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5.2.1 负责落实甲方审定的年度工作计划、月度工作计划,并接受甲方的监督、考核。

  5.2.2 严格执行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负责煤矿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5.2.3负责对甲方提供的保证煤矿正常生产所必须的安全和生产设备以及生活后勤物业设施使用情况的日常管理、维护与小修,费用自负(费用已经核定在吨煤承包费用中),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由于使用不当和管理不善而造成的设备大中修,大中修费用自行承担

  5.2.4 有权根据煤矿的安全生产实际需要及国家规定提出安全技措计划,报甲方审定。

  5.2.5 有权确定乙方委派或聘用员工的内部分配制度。

  5.2.6 有权委派煤矿的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但高管人员需同时接受甲方的管理、考核与任免。

  5.2.7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取得承包收益,并有义务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承包亏损。

  第六章 安全管理

  6.1乙方作为全矿安全生产管理主体,承担全矿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乙方委派的经理(矿长)是乙方承包阳煤集团蒲县天煜新星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的第一责任者,负责认真组织和切实抓好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瓦斯治理、防火、防治水、地面等全矿各个系统的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6.2 乙方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承包期内的安全目标的全部内容。

  6.3 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全矿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负责严格组织落实。

  6.4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职能单位和部门的要求配备齐

  6.5 乙方负责本单位职工安全培训和各种生产技能

  6.6 乙方负责制定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预案,并及时组织学习、演练,特别对防治瓦斯突出和防治水工作必须制定详细的针对性预防措施。

  6.7 乙方的重要设计、规程、措施方案必须经过甲方审批,并报甲方备存。

  . 6.8 乙方负责全矿范围内的安全设施的使用、维护、保管和检查,确保安全设施齐全、可靠。

  6.9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云南省关于煤矿负责人或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井下带班生产制度以及矿领导下井制度。

  6.10 乙方负责抓好矿井生产范围的工程质量,工程质量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优良品达到80%以上。

  6.11乙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发放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本项费用均包括承包费用内,甲方不在另行支付费用。

  6.12 乙方负责确保各类安全资料和档案资料齐全、完整。

  6.13 乙方负责随时接受甲方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并为检查人员创造方便的检查条件,及时落实上级检查提出的问题。

  6.14 在上级和甲方安全检查中,因乙方自身管理问题存在不符

  合有关安全生产规定而被有关部门责令整改、停工整改、停产及其他处罚,给甲乙双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6.15 乙方负责全矿工伤救护工作。一旦发生事故,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而且矿长及乙方其他主要负责人必须及时赶到现场指挥组织抢救工作。

  6.16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及时、如实地汇报有关安全、隐患、质量、违章、事故分析等材料,提供与安全有关的其他技术资料。

  .第七章 承包合同的兑现

  7.1 原煤产量

  7.1.1原煤产量承包费用按月考核按月兑现。乙方完成甲方审定的月度产量,获得相应的承包费用。对于乙方未能完成甲方审定的月度产量的部分,甲方按照10元/吨的标准扣减承包费用。全年累计完成原煤产量承包指标,对于所考核的费用予以全部返还。但由于乙方自身原因未能完成甲方审定的月度产量而使甲方造成损失的不予返还。

  7.1.2甲方审定的月度原煤计划产量合计等于本合同规定的年度产量总计。

  7.2掘进工程费用

  7.2.1掘进工程费用按月考核按月兑现。乙方完成甲方审定的月度掘进进尺任务,获得相应的工程费用。对于乙方未能完成甲方审定

  7.3 煤质

  7.3.1 甲方对原煤灰分、商品煤(洗精煤)热值进行考核。

  7.3.2原煤灰分每降低或升高1个百分点,分别按照0.1元/吨的标准增加或扣减承包费用;

  7.3.3原煤灰分、商品煤热值为当月每次检测结果的加权平均值。

  7.3.4煤质按月考核按月兑现。

  7.4 安全生产

  7.4.1实现年度安全目标得基本承包费用;每发生一次考核事故,除由乙方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和事故费用外,甲方同时扣减乙方承包费用5-10万元和煤矿高管人员年薪1-5%,具体数额视情节轻重,经甲方研究后确定。

  7.4.2根据甲乙双方的职责与权利之规定,甲方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乙方安全制度健全和执行情况。凡乙方一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甲方扣减其承包费用1000元—1万元;凡乙方末按规定执行的,甲方每次扣减其承包费用500元—5000元。具体数额视情节轻重,

  7.4.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煤矿负责人或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井下带班生产制度和矿领导下井制度。每违反一次,扣减承包费用1000元—5000元。具体数额视情节轻重,经甲方研究后决定。

  7.4.4每发生一次无证上岗的,扣减承包费用1000—5000元;每发生一次末持证上岗的扣减承包费用100—500元;每项培训记录不全的扣100元—500元。具体数额视情节轻重,经甲方研究后决定。

  7.4.5 安全生产分别按照月度和年度进行考核兑现。

  7.5 质量标准化建设

  7.5.1年内通过国家有关职能部门“煤矿质量标准化一级煤矿”验收,甲方给乙方20万元奖励。因乙方自身管理责任末能通过验收的,扣减承包费用20万元。

  7.5.2 质量标准化建设按照年度进行考核兑现。

  7.6 设备完好率

  7.6.1 完成设备完好率考核指标得基本承包费用,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减承包费用5万元。

  7.6.2 设备完好率考核具体按照国家《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执行。

  7.6.3 设备完好率按季度进行考核兑现。

  7.7 资产损失

  7.7.1 因乙方责任造成的资产损失,按照资产损失额(审计认定数)的100%扣减承包费用,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7.7.2 资产损失按照月度进行考核兑现。

  7.8 综合管理

  7.8.1各类经济技术指标统计不实,各类报表(会计报表除外)、规划、计划和总结等信息编制质量和上报时间达不到甲方规定要求的,视情况视情节每次扣减承包费用100—500元。

  7.8.2 违反财经纪律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按违纪金额的5—10%扣减承包费用。

  7.8.3 末严格执行甲乙双方协调确定事项的,末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法规的,每发生一次扣减承包费用1000—5000元。

  7.8.4 综合管理按照月度进行考核兑现。

  7.9 精神文明和职工队伍建设

  7.9.1 发生干部职工违法违纪事件,每人每次扣减承包费用2万元。

  7.9.2 发生集体上访事件,每次扣减承包费用5—10万元。

  7.9.3 发生被新闻媒体报道且查证属实的不良事件,每次扣减承包费用2—5万元。

  7.9.4 发生影响企业稳定和声誉的事件,每次扣减承包费用2—5万元。

  7.9.5 精神文明和职工队伍建设按月考核兑现。

  第八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8.1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

  8.2乙方如管理不善或决策严重失误,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或连续3个月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指标以及甲方审定的月度计划,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保留向乙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8.3甲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乙方正常的安全生产活动,使乙方无法继续承包运营下去,或使乙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8.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8.5本合同的承包期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承包期结束,白龙山煤矿如若继续对外承包经营,乙方具有优先承包权。

  第九章 合同的违约责任

  9.1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应负违约责任。

  9.2乙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承包指标,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经济处罚,本章没有规定的,按本合同其他条款执行。

  9.3本合同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地震、风暴、洪水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合同其他方通报不能履行或

  9.4本合同任何一方遇不可抗力,无法全面履行合同的义务时,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力减少对其他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因该方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其他方损失扩大,该方仍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章 争议的解决

  10.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执,甲、乙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请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解决;调解不成,依法提请合同履约地的仲裁委员会依其仲裁原则进行仲裁。

  10.2争议发生后及在争议解决构成中,本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第十一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1.1本合同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并及时依照程序修订合同。

  11.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各自的单位公章后生效。

  11.3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矿承包运输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位于煤矿 综采工作面回撤运输 委托乙方承包事宜,达成下列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承包范围

  一、 工程 名称:煤矿 综采工作面回撤运输。

  二、 工程 地点: 煤矿。

  三、 工程 范围和内容:综采工作面三机、转载机、破碎机、移变列车、液压支架等所有综采配套系统回撤运输。

  第二条 : 工程承包期限

  一、本 工程承包 合同总工期为 天。

  二、本 工程项目 以井下运输第一台设备为开工日期。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 )遇到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如雪灾、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项目进度的。

  (2 )因强制停电问题造成停工的。

  第三条 : 工程承包价款

  一、本工程 承包 合同总价为 元 人民币(含税价万元)。

  二、此 价款 包含燃油费、车辆维修费、驾驶员工资等一切全部费用。

  三、回撤运输费按双方协商的预算金额为一次性包干价。

  四、甲方在支付乙方承包款前,乙方必须出具甲方所在地正规税务。

  第四条: 甲方责任与义务

  一、 负责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提供场地。

  二、 按设计施工方案及乙方提出的具体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井巷扩大、井巷地面硬化、地面停车场所等)以确保运输工作顺利进行。

  三、负责对乙方 回撤运输 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组织检查验收。

  四、 负责提供 乙方运输相关工作人员的住宿和就餐。

  五、负责 回撤运输作业期间 与其他单位协调关系, 协调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六、对违规作业、存在安全隐患等事项,有权给乙方下达停工整改通知及罚款。对不服从管理及对甲方造成重大影响,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五条:乙方责任与义务

  一、乙方承包后不得另行分包或转包。

  二、乙方必须按协议约定及甲方确定的施工方案进行运输作业,并按期完成任务。

  三、 乙方按国家和行业规定,必须确保相关管理和生产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吗, 保证回撤运输工程安全。

  四、在工程期间,因乙方工作人员操作不当造成甲方 综采工作面的 设备损坏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

  五、乙方对发生安全事故承担现场救援和紧急处理职能,并承担相关责任。

  六、在乙方工程承包施工期间,发生工伤均由乙方全责处理和承担所有费用;发生死亡事故由乙方处理甲方配合,费用甲方承担30% ,乙方承担70% 。

  七、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施工安全、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验收。

  八、乙方在施工期间遵守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

  九、乙方指派为驻乙方工地代表,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及与甲方联系工作。

  十、按国家和地方规定,依法缴纳相关税费。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回撤运输工程结束, 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10 天内支付全额回撤运输款项。

  第七项: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有不履行本合同约定行为(包含但不限于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方面),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制度规定的,乙方按甲方制度规定中的处罚额承担违约责任,没有制度规定的,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乙方违约责任的赔偿金额,乙方同意甲方在未支付的工程款项中扣除;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不视为违约。

  二、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影响了合同的执行时,经双方确认则可终止本合同或延迟合同期限,延迟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三、由于乙方原因 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按每天元人民币标准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延误超过五天的,按每天元整人民币标准向甲方承担违约金。违约金由甲方在支付乙方承包款中直接扣除。

  第:其它事项及要求

  一、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争议应协商解决,如甲乙双方协商不成,可提交合同签署地人民裁决。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自甲方签名盖章和乙方签名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

  立约双方签名盖章: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本合同于年 月 日

煤矿承包运输合同

  甲 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电 话:

  乙 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电 话: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 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拟投资煤矿生产开发承包经营项目,甲方委托乙方介绍煤矿的承包投资项目。

  二、甲方投资的方式为:承包。

  三、乙方介绍给甲方的项目界定以甲方与矿承包开采项目成功签定合同后为准(项目手续齐全)。

  四、甲方第一次与乙方介绍的项目方(发包方)见面必须由乙方在场,甲方不得单独与项目方见面。

  五、甲方按本合同第二条的方式之一投资承包乙方介绍的项目签定合同当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甲方同意承诺向乙方支付居间费 元(小写: 元)。

  六、甲方若不履行本合同按时向乙方支付居间费,乙方有权按约定报酬的百分之伍拾向甲方收取违约金,甲方仍须按约定支付报酬。

  七、甲方未承包乙方介绍的项目,甲方不向乙支付居间费。乙方人员陪同甲方去项目地考察的来回差旅费食宿费由甲方承担。

  八、本合同有效期以甲方跟 煤矿所签定的承包合同时间为准,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计算。

  九、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双方可向合同当地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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