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化拓教育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培训考核制度

培训考核制度

来源:化拓教育网

  一、食品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和超市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加工操作规程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加强诚信守法经营和职业道德教育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集中培训不少于40小时。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9.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300880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