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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大良农村股份社的股份证赠予给了儿子后60岁每月一百元的老人金无权享受

来源:化拓教育网

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顺德区大良农村股份社的股份证赠予给了儿子后60岁每月一百元的老人金无权享受”。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顺德区大良农村股份社的股份证赠予儿子后,60岁老人是否无权享受每月一百元老人金,需结合具体与赠与行为合法性综合判断,目前无直接依据支持“赠予即丧失资格”的结论,但可能因资格不符或程序违法导致权益受影响。

一、股权赠与的合法性影响老人金资格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股权赠与需满足合法性要件。若赠与行为存在以下情形,可能被认定无效或影响权益:

恶意逃避债务:若赠与人背负债务时无偿转让股权,可能被撤销赠与,恢复股权归属。此时,老人若因赠与被撤销而重新持有股权,可能恢复老人金资格。程序违法:股权转让需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法》规定,如未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如股东会同意)或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赠与可能无效。无效赠与下,股权仍归原持有人,老人金资格不受影响。二、老人金享受条件与股权固化相关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完全被征土地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办法(2025年修订)》,完全被征地村(社区)股份社的保障对象需满足:

股权固化资格:应为符合股权固化、应获得原始股权配置的顺德户籍居民。若赠与后老人不再持有股权(如完全转让),且未通过其他方式保留资格(如家庭共有人身份),可能被认定为“非保障对象”,从而丧失老人金。年龄与户籍要求:即使股权赠与,若老人仍为顺德户籍且符合年龄条件(如60岁),但因无股权而不属于“应获得原始股权配置”的居民,则无法享受老人金。三、建议操作与风险规避核查赠与合法性:确保赠与行为无债务逃避、程序违法等情形,避免赠与被撤销。咨询股份社与社保部门:明确赠与后是否仍符合老人金保障对象资格,必要时通过家庭共有人协议保留权益。保留原始股权证明:若赠与部分股权,需确认剩余股权是否满足最低保障要求。

结论:老人金资格与股权持有状态、资格紧密相关,赠与行为本身不直接导致丧失资格,但需确保程序合法且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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