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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简述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概念及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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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方案1: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指在特定情形下,可以否定公司的法人资格,将公司与其股东在法律上视为同一体,使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概念解析:

该制度是对公司法人制度的一种补充和修正。在正常情况下,公司具有的法人资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那么法律将不再承认该公司的法人资格。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和股东被视为同一体,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规定:

我国《公司法》第20条第3款明确规定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该条款指出,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那么这些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一规定旨在防止股东滥用公司地位逃避债务,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制度意义: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有助于维护公平正义,防止股东利用公司法人制度进行不正当行为。它为公司债权人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法律救济途径,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该制度也促进了公司制度的健康发展,增强了公司的社会责任感和诚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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