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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私人老板打工,没签合同,老板不给工资怎么办?可以报警吗

来源:化拓教育网

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给私人老板打工,没签合同,老板不给工资怎么办?可以报警吗”。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私企不发工资劳动者是可以报警的,但多数情况下报警作用也不是很大。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会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法律分析
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有的地方法规甚至规定未签劳动合同的,不得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书面提交仲裁申请书,因没有劳动合同,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工作服、工作证、其他劳动者证言等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证据充足的情况下,劳动者的主张可以得到仲裁委员会的支持的。劳动仲裁基本流程: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递交仲裁申诉书,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调解,调解不成可以裁决。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要赔偿工人的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解决方案2:

报警没有用,不管经济纠纷,你应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去的时候带好身份证,你没有劳动合同,就要提供可以证明你在那里上班的证明材料,比如上班时候的考勤卡记录或者银行发工资的流水记录等等,要求劳动监察大队去立案调查。

解决方案3:

报警没用,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申请支付令,人民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解决方案4:

不给工资,可以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没签合同也可以,视情况还可以索赔双俸。

但不可以报警,这不归管辖。这归劳动局和管,是管刑事犯罪和治安违法的。你这是劳动纠纷。

解决方案5:

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反应或者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劳动部门监管劳动用工和工资的发放。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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