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如何偿还”。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一般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共同偿还。具体规定和例外情况如下:
共同债务处理: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原则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即双方都有义务承担该债务的清偿责任。例外情况:
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个人债务,则该债务应由负债方个人承担,另一方不承担清偿责任。夫妻财产约定情形: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如果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那么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应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另一方不承担责任。总结: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除非能证明存在上述例外情况,否则一般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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