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学看的第一本课外书应该就是这本《一个人的朝圣》了,说来惭愧,本该在活力满满的黄金时代展现自我风采时,我却陷入了失眠的困境。那个时候一看到这个书名便觉得是为我量身定做的。一个人不被他人关注、需要时,缺乏与他人沟通时,有思想的人会产生巨大的创造力,许多伟大的文学作品就是这样来的;但是当自己精神空虚,心里上生了疾病时,结果就会抑郁、失眠、神经敏感,而男主人公哈罗德一辈子在一个啤酒厂当推销员,一辈子连跟邻居都很少交往,最终该走的走,没有所谓的人际关系,更谈不上生命青春梦想,一辈子像个隐形人一样在沉默中干到了自己退休。这种轻描淡写的叙述更让人发凉,我就好奇难道他真的就习惯这样,就没思考过人生的意义与价值嘛?
这个小说情节特别单调,从一开始就能看到结尾,但是人生不就是这样嘛,从出生的那一天起就知道终点有死亡在等着我们。但是它的想法却特别与众不同,曾经我也尝试过写小说,我尝试从许多小说中寻找灵感,发现还是太难了,自己不是那块料。鲁迅先生在他的遗言中有一条是:孩子长大,倘无才能,可寻点小事情过活,万不可去做空头文学家或美术家,我才知道我跟他还差着境界呢!《围城》我觉得是百看不厌,书中写着写着就开始讽刺,从小人物的性格到人生的命运,我觉得其实主旨就是对叔本华的那句名言:生命是一团欲望,欲望不能满足便痛苦,满足便无聊,人生就在痛苦和无聊之间摇摆的最好诠释,或者有一个更高的境界。
另一个就是这个《一个人的朝圣》了,这个小说可以从一个人87天的旅途中回忆自己的一生,把自己对于人生的许多看法都接机表现出来,还有就是途中会遇到许多人,不同职业不同年龄的许多人,他们有他们自己的人生,虽然是我旅途中的过客,但是或多或少也留下了一道痕迹。对啊人生就是这样:许多人只能陪你走一程,下一程又是下一个人或者自己独自前行。本来一个人进餐厅啥的多正常的事情,但是一群陌生人却让哈罗德惴惴不安,最后他到达贝里克郡的疗养院时,却没有想象中的巨大满足,当他衣衫褴褛,邋遢不堪走进餐厅更多的当然是引起了不满,这些或许都是他的意料之中,他也不喜欢麻烦别人,但是如果有人愿意帮助他,他将会比普通人有更大的感动,最终他与莫琳也化解了因儿子死而产生的怨恨,这本书我读了两三遍却仍然不懂,作者到底想表达的是什么?世界应该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许多事情做着做着就好了,坚持坚持就会有所不同。还有的就是爱吧,每个人在这世界上都是孤独的个体,都是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也;光阴者,百代之过客也,何况短短人生数十载,珍惜身边的人、善待每一个遇见的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