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紫黛兮兮
对于女人来说,收到一束花的快乐远远胜于一把钞票,被人唤做文学院的“小才子”的我自然明白这一点,可在我的有生之年最不想送女人的礼物就是花。那朵被扔在角落里的玫瑰成了我心里难以挥之不去的恶魔,它埋葬了我幻想四年的爱情。
我最想送你的花在我幻想的爱情有一个真实的女主角,她在我的眼里是红玫瑰和白玫瑰的结合体,世间女子千千万在我心里都不及她一个若有若无的微笑。
沈之彤是我见过最美的女孩,或许只有我一个人这么认为,但丝毫不影响我对她的喜欢。认识她是在大一的一周一次公共课上,老师讲的内容是关于家庭教育的,怎么与自己孩子沟通,怎么赢得孩子的崇拜,我一想自己都是个孩子顿时觉得这个话题和我隔着半个太平洋。百无聊赖之际便四处张望,这一望便忘尽了我四年的感情。她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淡淡,洁白的毛衣搭配一条蓝色的牛仔裤再配一双极普通的白蓝相间的运动鞋,简单的马尾配着一条淡粉色的丝巾,一张白净的脸上露出稍许忧愁。她在安静的看着自己的书,那么专注似乎完全沉醉在自己的世界里,她的眼里没有课堂没有老师,更加没有我。
显然她不喜欢这门课,显然我从此真正爱上了这门课。
那天走在学校的小路,小花园里花儿开的正欢,花池边有一对男女聊的正起劲,而此刻我的心也在翻滚着仿佛我正处于热恋中,这是我第一次认真的欣赏这所学校的花花草草,我看到它们都对我笑。
每周朝思暮想的课又来了,我开始在意自己的衣着,把最好的衣服洗干净留在这一天穿,出门前不停的照镜子。“女为悦己者容”男人也如此,我一点都不觉得别扭。课上我偷偷的看她,然后想着怎么骗到她的手机号,怎么把她追到手。这个问题几乎占据了我全部的生活,至今回想起来我都无法理解当初怎么会对一个陌生人爱的这么深沉。于是,我开始跟踪她,对生平第一次悄悄跟踪一个人。虽然行为恶劣但效果极佳,我发现她很爱读书没课时候基本都泡在图书馆。于是,图书馆便成了我这个不爱看书的人经常思念的地方。
我把她和我幻想的爱情连接在一起,我要用最浪漫最完美的方式谱写我的爱情。于是,我便绞尽脑汁构思我们相识的场景甚至相恋相爱的场面,比如每天去抢占她的座位然后慢慢套近乎,然后的然后山盟海誓我们手牵手走在校园里羡煞旁人。幻想总是很让人着迷,于现实无任何意义。
认识她的第三十天我还不知道她的姓名,这让我很苦恼,不得不承认在情场我是个低能儿,爱在心头口难开。但这并不能让我放弃,说不出那就写下来。我依旧每天跟踪她,在图书馆我发现她很爱看小说,于是每次她离开时我都默默的找个角落睁大眼睛看她读哪本书,然后悄悄的把抄好的诗连同一瓣玫瑰花瓣夹在书里,我相信她总会看见,因为我每天都在放。
如果你想让一个人注意你,那就坚持骚扰她。
在我坚持到六十天时,终于引起了她的注意,我亲眼看见她把我的诗和玫瑰花瓣扔进垃圾桶,没有任何迟疑。
接下来是学期末的考试,平时上课不走心的我此刻再也不能装天真了。于是开始埋头书本狂背重点一日三餐匆匆解决,没有天赋的人只能靠蛮干来弥补,这种昏天暗地的日子一直持续到放寒假。我独自一人拉着箱子离开了空荡荡的校园,离开了爱着的陌生的她。
新学期大家热闹非凡讨论着假期里种种趣事见闻,而我一颗灰冷的心也在渐渐复苏,我思念的姑娘仍就萦绕在心头。我还是会去图书馆也在隔三差五的跟踪她,我给自己定了个目标写够一百封情书如若换不来她的回应便把这份爱藏在心底。
浑浑噩噩日子就这样过着,春去秋来四季轮回终于步入了大四,我在极度伤感之下写下第九十九封信依旧放了一瓣玫瑰花,那是一个阴雨绵绵的日子。回想自己大学的时光完全就是一场自导自演的暗恋,顿时瞧不起自己可我害怕当面表白被拒绝,如今至少我还能幻想,幻想她也会喜欢我。那天,我抽了生平的第一根烟。
天总是说晴就晴,一场细雨后的天空蓝天白云环绕,暖暖的阳光洒在脸上,略带泥土气息的空气清新舒畅。我藏不住的笑容走在回宿舍的路上,我终于看见那几个字那是她的字,那么简单又那么迷人。
“你好,谢谢!”—沈之彤字
这是她的名字,我终于知道她的名字了,我终于可以给别人说我爱过一个叫沈之彤的女孩。可是,我要违约了我对你的爱也仅限于这九十九封情书和一束被扔在角落里孤零零娇滴滴的玫瑰。
你们的爱情我在兴奋之余看见了你们十指紧扣,你轻轻的吻他的动作真的很温柔。